城镇失业率“数字打架” 不实数据会误导决策
近日,城镇失业率五花八门的数据,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甚至引起了来自决策层的重视。
9.4%和4.6%从何而来
先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于2008年12月16日发布的《社会蓝皮书》,称中国城镇失业率攀升到了9.4%,已经超过了7%的国际警戒线;而3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去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是4.2%。两相比较,前后数据竟相差一倍。学界和民间更有“2009年预计中国失业率是14.2%”,“中国失业率严重失真,实际失业率已达到33%以上”等听起来颇为惊心动魄的数字。
失业率数据为何相差如此之大?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恢光平向《中国经济周刊》解释说,主要是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相比较而言,城镇调查失业率更接近现实失业情况。但截止目前,相关部门并没有发布城镇调查失业率的情况。
另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国家统计局从2005年底就已经开始就城镇调查失业率进行试点,到目前为止共进行了7次失业调查,但至今没有对外发布数据。目前国务院作为判断经济形势决策的依据,依然采用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温总理3月份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也依此提出,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城镇登记失业率将控制在4.6%。
相关人士向记者分析说,国务院之所以一直采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登记失业率,主要是我国的“十一五”规划是以登记失业率为考核目标的,如果再公布调查失业率,跟考核目标又对应不上。
据悉,国家统计局正跟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在“十二五”规划时期,城镇调查失业率能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
“失业率”不能误导决策层
9.4%,4.2%——两个统计数据竟相差如此之大。
“测算方法不同,测算结果当然会有很大不同。”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称,目前政府采用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子是登记的城镇失业人数,分母是城镇从业的人数与登记失业人数之和。在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不包括使用的农村劳动力。而“城镇调查失业率”是国际劳工组织通用的一个指标,是反映城镇常住经济活动人口中,符合失业条件的人数占全部城镇常住经济活动人口的比率。
据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恢光平向《中国经济周刊》介绍,国际上对调查城镇失业率有一套严格的标准,包括年龄、求职意向等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判定为失业人员。比如,只要在过去的一周,曾经有过1小时的有报酬劳动,就不能算失业。而这个标准在中国肯定不行。
据记者了解,中国社会科学院9.4%的调查失业数据,是结合中国国情,在调查方法、调查口径方面,跟一般国家进行劳动力调查或者跟国际组织建议的方法有所不同,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进行调查时没有采用国际上通行的1小时作为标准,而是15个小时。
尽管如此,诸多学者依然对9.4%这个数据提出质疑。
“9.4%的失业率不太准,并不能代表全国的失业水平。因为此次调查的样本不大,只在全国抽样了几千人,抽样的地区也不全,因此得出的数据也不太准确。我国实际的失业率其实没那么高,估计比登记失业率大概高1到2个点,大约是6%、7%左右。”张车伟副所长指出,调查失业率要经过科学的抽样,一般要求在大量的、一定规模的样本前提下才能开展调查。
事实上,学界对失业率统计的诟病由来已久。早在1999年—2001年,中国官方公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为3.1%、3.1%和3.6%,2002年以来一直维持在4%左右,最高的年份不过4.3%。这些数字,在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看来,并没有真实地反映失业状况。
“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2008年城镇登记失业率4.2%,说老实话,是一个学者们不相信,国外研究机构不相信,群众不相信,包括统计和劳动部门自己也可能不相信的一个指标。如果这一指标对于我们国家和民族,无关痛痒,那么怎样统计都是无所谓。关键是这一指标太重要。”周天勇教授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这个失业率指标,看上去比世界上许多国家就业状况都好,但是却使各级领导干部感觉不到百姓失业生活的压力,使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在对控制物价、还是要促进就业进行决策时受到误导,使群众的失业艰难无法真实地向国家和社会表达。
“无论从什么方面讲,这一统计指标实在是应当进行彻底改革了!”周天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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