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新规:证券经纪人替客户开户被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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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发布新规:证券经纪人替客户开户被禁
2009年03月17日 13:54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市场期待已久的证券经纪人管理办法昨日晚间由证监会正式披露。在这份名为《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的文件中提及,经纪人只能为一家公司服务,并且在执业范围上将有所限制。该规定将于下月13日开始实施。

  执业范围与能力相适应

  按照这一规定,证券公司可以利于自己的员工开展经纪业务,也可以外聘人员开展经纪业务。证券经纪人只能接受一家证券公司的委托,并应当专门代理证券公司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在委托合同中,证券经纪人的执业地域范围、服务的营业部都将被载明。这份规定指出,证券经纪人的执业地域范围,应当与其服务的证券公司的管理能力及证券营业部的客户管理水平和客户服务的合理区域相适应。

  这意味着,此前那种证券公司员工随意流动的情况将变得很困难。

  一名资深券商经纪业务员指出,这个办法更多的是明确了经纪人和券商的委托关系,经纪人的利益有了一定保障,也有利于行业的发展。

  替客户交易等操作被禁

  昨日晚间披露的规定也对于经纪人的业务范畴做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是被明文禁止的,此外经纪人也不得通过他人来代为开展业务。

  此外,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的活动亦被禁止。

  目前,国内一些较活跃的营业部,为客户间提供拆借、融资的便利比较常见。(记者吴敏)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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