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亮点频现 核保期出险保险公司也要赔——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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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保险法亮点频现 核保期出险保险公司也要赔
2009年03月03日 14:17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此次颁布的新保险法亮点频现,记者从保监会新闻通气会了解到,最大突出变化是更多考虑了被保险人的利益。如在此次新保险法中规定,核保期间被保险人出险,保险公司也应该进行理赔。

  核保期间也能获赔

  购买人寿保险时一般要经过保险公司的核保程序,投保人在填写好保单并交纳首期保费之后,往往有一段时间等待保险公司是否同意承保。但在这段等待期,投保人万一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赔不赔呢?现实生活中这类纠纷很多,投保人认为自己已交首期保费,保险公司就应该赔。

  新保险法中进行了明确:“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也就是说,核保期间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能推脱责任。据悉,国际上保险公司对于在承诺考虑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都应承担责任,此次修改的保险法在此方面已经和国际接轨。

  规定出险理赔期间

  此次修订对理赔细节作出明确规定,“及时一次性通知”被保险人索赔需补充提供的材料、收到被保险人索赔请求后“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拒赔时说明理由”等服务承诺都被明确写入法律条文中。

  根据新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记者 傅洋)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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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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