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教育建议之道
我国的投资者风险教育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规范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投资者教育属于公益教育,需要人力、经费的长期投入。由于受投入资源的制约,国内的投资者教育活动往往缺乏持续性,实际效果极其有限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刘肃毅指出,我国的投资者风险教育应该把投资决策教育、个人资产管理教育和市场参与教育三方面相结合。
(一)印发投资者教育宣传资料
印发投资者教育宣传资料是境外主要证券市场普遍采用的投资者教育形式。由于投资者教育的公益性,这些宣传资料一般是可以免费索取的。
(二)提倡和鼓励信息披露内容的通俗化
随着公司融资交易及投资产品的日益复杂,上市公司向投资者披露的资料也变得越来越深奥,专业词汇越来越多,普通投资者越来越难于理解这些信息,更不用说分析这些信息。提倡和鼓励对信息披露内容的通俗化,从表面上看似乎不是一种投资者教育方式,但其实有利于投资者更清楚地了解上市公司信息,并能给投资者教育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三)建设投资者教育网站
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投资者教育的专门网站,或是将有关的投资者教育内容链接上网。
(四)在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开设投资者教育专栏
香港证监会长期在电视台或广播电台上播出30秒或1分钟的公益广告,内容主要是市场风险提示或讲解市场热点问题。为增加效果,香港证监会还经常请一些明星来做这些广告。
同时,香港证监会还与《明报》、《星岛日报》、《香港经济日报》等合作编写了多篇参照投资者真实经历改编的故事,每篇故事向投资者提供一些建议,解释在类似的情况下,投资者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刘肃毅还指出,证监会可以多与公共机构合作开展各种讲座与论坛,甚至可以举行投资者见面会、投资者热线这种形式,来进行券商和投资者面对面的交流。刘肃毅指出,我国的投资者风险教育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规范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尚未对投资者教育的有关问题进行规定,并且也缺乏对投资者教育的组织机构及其教育内容与形式的规范和引导。其次,我国投资者教育的投入不足,持续性有限。国内的投资者教育活动大多由证券中介机构、媒体等社会组织自发开展,教育方式缺乏科学论证,教育内容也存在“重知识技能、轻权益保护,重市场推介、轻风险提示”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教育的效果。(赵怡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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