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肇庆九月十二日电 题:“三十年”前 广东首个承包鱼塘引发全国大讨论
作者 黄耀辉 陈松连
上世纪的一九九八年六月,当陈志雄以六十二岁离开人世后,今天人们仍在回忆改革开放初期,一个普通农民敢为人先的故事。
三十年前,陈志雄既是当时肇庆市高要县沙浦公社一大队第六生产队的普通社员,又是全国的“名人”。陈志雄的“出名”,是因为承包大面积鱼塘,而引发了一场全国性的大讨论。
陈志雄在村里是有名的养鱼能手,他经营的鱼塘产量比生产队的鱼塘要高一倍多。村里人回忆,一九七九年,陈志雄和妻子尝试承包了八亩集体鱼塘养鱼,到一九八0年,他承包的鱼塘扩大到一百零五亩,净收入一万多元人民币,被称为“万元户”。
陈志雄的儿子陈焕坤对记者说,他父亲的思想一直比较超前,是敢想敢干型。
当年,陈志雄一家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每日在生产队工作得到的几元人民币,生活比较困难。陈焕坤说,父亲为了让家庭生活富裕起来,就想到了承包鱼塘。
由于当时正处于改革开放初期,政治气候乍暖还寒,对陈志雄雇工、跨队承包鱼塘看法不一,引起全国性的大讨论。
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九日,《人民日报》在二版头条位置发表了一篇题为《一场关于承包鱼塘的争论》的调查报告,并以《怎样看待陈志雄承包鱼塘问题》为总标题,开辟了一个专栏,进行了为时三个月的讨论。
“以前生产队和大队按照原始做法,不承包给别人,每亩鱼塘的产值大约是二百至三百元人民币。承包了之后,生产队不用投入,每亩鱼塘收益还多了一百至二百元人民币。”陈焕坤对记者说,“按照现在的说法叫双赢。”
从思想禁锢中解脱出来。三十年前,陈志雄的胆识和创举成了“三十年”后的佳话,也是“春天的故事”中一朵耀眼的鲜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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