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新闻背景:国务院常务会议所涉及名词解释(4)

2008年11月09日 21:37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廉租住房

  城镇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最初只包括城镇最低收入家庭。2007年8月13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发布,明确提出以城市低收入家庭为对象,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十一五”期末,全国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国家将从政策措施上多方面为廉租住房制度提供支持和保证。比如,安排不低于10%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编辑:唐伟杰】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图片报道 更多>>
奥巴马在莫斯科向无名烈士墓敬献花圈
图:韩国首尔发生塔吊倒塌事件
乌鲁木齐发生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
图:斗牛士命悬一线的精彩表演
高清图:09环法第二赛段卡文迪什称王
图:刘烨北京迎娶法国新娘
图:河南淮阳暴雨前出现罕见阴阳天
纽约科尼岛举行一年一度的吃热狗大赛
每日关注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