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房贷金额少所剩期限较短 转按揭未必划算——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提醒:房贷金额少所剩期限较短 转按揭未必划算
2009年02月11日 13:30 来源:深圳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我的房贷利率到底能不能转成七折?”成了老“房奴”们新年伊始问得最多的一句话。2月4日,在建行、农行两大国有银行对存量客户开闸七折利率后,2月4日,工商银行正式发布消息称,自2009年2月10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统一实行7折优惠。目前各家银行发布的房贷新政不一,存量房贷客户要享受7折优惠,仍然会受到首套房、普通自住房、贷款余额、信用记录等前提条件的限制。

  “我贷款的银行不打7折就转按揭。”而面对不少银行7折利率的优惠,转按揭也成为不少房贷者应对的新招。不过,银行理财师表示,不是所有转按揭都划算。

  新政策:七折优惠利率相继推出

  针对此次利率调整,工行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定义作了详细解释。细则规定对2008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执行基准利率0.85倍的个人住房贷款,如借款人在近2年内没有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在工商银行其他贷款无不良记录,可自2009年2月10日起享受0.7倍的优惠利率。而且客户不必到工行网点逐一申请办理,而是通过计算机系统统一调整。

  此前,全国已有包括建行、农行、中国银行几大国有大型银行以及民生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针对存量房贷客户推出了7折优惠利率。目前各家银行在对待存量房贷客户时,政策实施细节又有不同。因此,房贷客户应提前向贷款银行了解清楚相关的优惠细则,有的放矢。

  银行 优惠细则

  中国银行 只要2008年10月27日前发放首套房贷款,并且享受8.5折优惠利率、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经审查合格后就可享受7折优惠利率。

  农业银行 对存量贷款利率调整采取自动调整和手工调整两种方式:存量房贷在30万元以上、没有逾期还款等不良信用记录、原贷款利率浮动比例执行基准利率0.85倍的,均可自动调整。如果存量房贷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需要个人主动申请,由银行审核。

  建设银行 只要调整前执行基准利率0.85倍优惠、近两年内没有拖欠两期以上还贷、不存在违约和两笔以上未结清房贷的客户,均可申请7折利率优惠。

  光大银行 目前认定2008年11月30日前办理房贷业务的客户为存量房贷。按照央行“五级分类”标准,不存在任何一次逾期还款的,银行将给客户进行系统批量自动调整到基准利率的7折。

  细算账:20万元房贷每月省近百元

  不少房贷者问,享受7折利率的月供究竟比享受8.5折利率“省”多少呢?对此,银行人士算了一笔账。以20万元20年房贷为例,经过5次降息后,目前5年以上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为5.94%。按此计算,在执行8.5折利率的情况下,“老房贷”适用的新利率是5.94%×0.85=5.05%,月供为1325.44元;而在享受7折优惠利率的情况下,“老房贷”适用的新利率是5.94%×0.7=4.158%,月供降低为1228.68元,每月月供减少了96.76元。而以一笔20年50万元的贷款为例,目前5年以上基准利率为5.94%,8.5折后利率为5.049%,月供为3313.5元。优惠到7折后利率为4.15%,每月月供可调整到3071.69元,每月节省242多元,如果按20年利率不变来算,一共能省下58034.4元。

  理财师:不是所有转按揭都划算

  “我贷款的银行不打7折就转按揭。”面对不少银行7折利率的优惠,转按揭也成为不少房贷者应对的新招。银行理财师表示,如果贷款金额较大的,所剩期限较长,转按揭就比较划算。但如果所剩贷款金额较少,重新转按揭,不但需要重新办理两证,还需要缴纳违约费和评估费,结果不一定合算。以10万元的贷款申请转按揭为例,加上1%-2%的按揭费、担保费、保险费、抵押登记手续费等费用,累计支出可能在4000~5000元,跟原来的还款额相比,房贷者虽可节省约3000元,不过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其实并不是非常合算。

  同时,一些银行在给予存量房贷利率优惠的同时,也对利率打折的年限提出了一些限制条件。据业内人士介绍,有不少银行对他行转按揭的存量客户,虽然给予了7折利率优惠,但贷款合同是以“1+X”模式签的,即首年的贷款利率7折,1年后利率是否维持下浮30%,需衡量当时的基准利率水平以及客户利润的贡献度。就算能获得优惠,其优惠程度也要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房贷政策或贷款者还款水平等条件发生变化,不排除上调利率的可能。(宋宋 秋宁)

【编辑:高雪松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