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六项财政举措促进旅游增长 含鼓励赴台游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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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六项财政举措促进旅游增长 含鼓励赴台游等
2009年02月14日 01: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厦门二月十三日电 (记者 杨伏山)在金融寒潮冲击下,鼓励旅行社组织境内民众经厦门口岸赴金门、澎湖和台湾本岛旅游或交流,鼓励国际豪华邮轮停靠厦门等六项新举措,成为了当前福建厦门拉动旅游经济增长的政策选择。

  厦门市旅游局官员十三日向本社记者介绍,为鼓励企业扩大客源市场,拉动旅游消费,该局与厦门市财政局携手制定一系列拉动旅游经济增长举措,从财政上扶持促进旅游经济增长。这些举措主要包括:

  鼓励旅行社组织境内民众经厦门口岸赴金门、澎湖和台湾本岛旅游或交流。今年一月至明年十二月,以大陆各省、市、自治区赴台游组团旅行社或赴金马澎游组团旅行社组织的经厦门口岸赴金门、澎湖和台湾本岛旅游或交流的人次为依据,每人次奖励组团旅行社五十元人民币。从厦门口岸空中直航台湾本岛的旅游团,须乘坐厦门航空公司的班机;

  其次,对组团经大陆其他口岸赴台湾本岛旅游或交流,返回大陆时经“小三通”航线进入厦门的旅行社,也参照此标准给予奖励;

  第三,鼓励国际豪华邮轮停靠厦门。对招徕国际豪华邮轮停靠厦门港的企业每一艘次给予奖励一万元;对国际豪华邮轮公司连续两年以厦门港作为母港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一百万元;

  第四,鼓励旅行社组织境外游客到厦旅游。以厦门市的国际旅行社(含福建省在厦门设立的国际旅行社分社)银行结汇数为依据,国际旅行社取得的外联创汇收入,每结汇一美元,奖励人民币零点二元;

  第五,支持航空公司积极开辟新航线。对今年一月一日后新开辟的在厦门始发或经停的客运航线每周固定一个及一个航班以上、飞行期限一年以上的,给予航空公司一次性奖励。在厦始发客运航线奖励标准为:国内航线奖励五十万元,周边国家及地区航线(亚洲地区,含港澳台地区)奖励一百万元(洲际航线奖励办法另行制订)。在厦经停的客运航线奖励按始发航线六成给予奖励;

  第六,鼓励通过旅游包机等方式培育新的旅游客源市场。对旅行社组织旅游包机实行奖励,凡一家国际旅行社在一条航线上一年组织五架次以上入境旅游包机来厦,每架次奖励该旅行社一万元;凡一家旅行社在一条航线上一年组织五架次来厦的国内旅游包机,每架次奖励该旅行社五千元。(完)

【编辑:张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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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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