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能源谈判代表举行第三次会晤 两国达成共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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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俄能源谈判代表举行第三次会晤 两国达成共识
2009年02月17日 21: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二月十七日电(记者 余湛奕)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十七日在人民大会堂同俄罗斯副总理谢钦举行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三次会晤。中俄双方一致认为,在两国能源谈判机制的领导和推动下,中俄能源合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王岐山指出,能源合作是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世界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的严峻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中俄能源全面长期合作,有助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两国经济稳定发展,符合彼此发展利益。他说,希望双方立足战略高度和长远利益,充分发挥两国元首倡议建立的能源谈判机制的作用,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推动能源合作取得实质性成果。

  谢钦表示,中俄能源合作应坚持全面长期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在石油、核能、电力、煤炭等能源和金融领域的合作。希望双方共同努力,确保已谈成的所有项目按照商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顺利实施。

  双方一致认为,为落实两国总理二00八年十月第十三次定期会晤达成的共识,在两国能源谈判机制的领导和推动下,中俄能源合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在本次能源谈判代表会晤中,双方就修建中俄原油管道、长期原油贸易、贷款等一揽子合作项目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会后,王岐山和谢钦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能源谈判机制会谈纪要》,共同出席了关于修建中俄原油管道、长期原油贸易、贷款等一揽子合作项目协议签字仪式。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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