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集团董事长:完全赞成制订酒类管理条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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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茅台集团董事长:完全赞成制订酒类管理条例
2009年03月07日 01: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三月六日电 (记者 周兆军)针对有媒体报道茅台酒中含有亚硝酸钠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季克良六日在此间表示,茅台酒没有添加亚硝酸钠,也从来不添加任何非发酵性物质,除了低度酒之外,连水都不添加一滴。

  季克良当天下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茅台酒厂历来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对主要原料或容器可能带来有害物质的问题非常注意。为了把茅台酒推向世界,防止贸易壁垒,公司对酒的原料、辅料和生产环节进行密切跟踪,确保酒里不含任何有害物质。

  他说,新制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六月起实施,这会促进茅台酒厂更加重视食品安全问题。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有不少代表、委员建议国家制订酒类管理条例。对此,季克良表示,他完全赞成制订酒类管理条例。去年,商务部邀请酒类行业全国人大代表座谈,他就曾表示应该制订酒类管理条例。

  季克良说,现在酒类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都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流通领域,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假冒伪劣不断,假冒商品中容易添加一些对消费者健康有害的物质,影响到真正生产名牌产品的企业。此外,酒类行业是一个高税行业,但现在偷税、避税、漏税的现象比较严重。因此,制订酒类管理条例是非常必要的。

【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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