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研讨证券市场热点:创业板推出条件成熟——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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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委员研讨证券市场热点:创业板推出条件成熟
2009年03月10日 09:38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背景

  在正在召开的“两会”上,应对金融危机,发展和规范证券市场成为两会代表所关注和研讨的热点问题。3月8日上午,由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协办、北京仲裁委员会承办的“金融危机背景下证券市场重大法律问题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来自法律界和证券界的部分两会代表、委员,与证券界和法律界专家、专业人士近百人相聚一起,共同探讨金融危机背景下证券市场的重大法律问题。

  会议特别研讨了创业板市场的建立、股指期货的推出、证券监管机制的完善、金融风险的防范、证券纠纷的诉讼与仲裁等问题。两会代表与法律专家纷纷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多有益的建议,比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适时推出适合于我国的股指期货产品;抓住当前时机尽快推出创业板等。

  出席会议的两会代表委员有:全国人大代表许金和、郑捷、迟夙生、隋熙明等,全国政协委员孙南申等;与会专家学者有:郭锋、陈甦、董安生、赵旭东、张开平、曾筱清、刘燕等;实务界人士有:曹守晔、王红松、刘兰芳、王超、卢高文、王晓国、于腾群等。

  郭 锋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

  王 超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安生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孙南申 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

  许金和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 甦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党委书记、教授

  曹守晔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刘 燕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曾筱清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两会代表委员与法律专家共同研讨中国证券市场热点问题

  创业板推出条件已成熟 股指期货正逢其时

  积极推广证券纠纷的仲裁解决机制

  王红松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

  在两会召开之际,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和北京仲裁委员会(简称北仲)共同举办“证券市场重大法律问题专题研讨会”,是想表示我们对全球性金融海啸情形下,我国证券市场的走向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对策的深切关注和积极参与。

  北仲是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机构,愿意与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共同搭建这个平台,为各界的专家、学者、为官方与民间,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研究探讨的场所,大家解放思想,集思广益,共同为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改革发展献计献策。

  北仲是一个坚持现代仲裁理念和独立、公正原则的仲裁机构。仲裁与证券行业有着某种天然的联系,都需要积累信誉、讲求效率,都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与很高的国际化水平。金融危机势必造成大量的矛盾和纠纷,我们希望通过这样一种方式,进一步促进仲裁、调解等多元争议解决机制在金融证券领域的推广,为证券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难能可贵的是,在研讨会的主讲嘉宾和参会人员中,有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他们放弃了休息时间和我们一起讨论,不仅表现了他们对这些问题的高度关注,也使这次会议的研究成果,有可能在更高的层次和更广的范围内产生积极的影响。

  【专题一】 创业板市场:推出时机完全成熟

  郭锋:创业板推出的时间和条件已经完全具备

  我们认为,抓住当前时机,尽快推出创业板,是落实温家宝总理所说的“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维护股票市场稳定”的重要举措。

  第一,创业板市场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或者说已经完成了。早在2000年前后,创业板市场就进入了筹备阶段。作为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深交所于2004年5月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全力筹备创业板,力争尽快平稳推出创业板已被深交所确立为今年的重点工作。目前准备登陆创业板的储备企业已达1000余家。创业板筹备工作最核心的制度建设已经基本完备(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交易特别规定等)。

  当前对创业板的推出时机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要继续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在经济金融形势比较稳定的情况下择机推出;第二种观点认为,目前并非创业板推出的良好时机,相比之下,股指期货的推出对市场发展更有意义。证监会对两会代表委员的回应是要择机颁布管理办法,适时推出创业板。我们认为,金融危机现在尚未见底,“密切关注金融危机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绝对的经济稳定时期是没有的、难以确定的。我们认同推出股指期货的重要性,但并不意味着股指期货成熟而创业板不成熟。我们认为推出创业板与推出股指期货同样重要,同样应该马上推出。

  第二,中小企业的发展急需要创业板市场。当前,采取多种措施避免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是当前全国关注的问题,除了4万亿元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投资拉动以外,在资本市场方面,必须要在金融市场和品种、工具创新方面向前推进,创业板市场要为中小企业服务。2007年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中小企业已经达到4200万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99.8%。这些中小企业提供了全国75%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创造了55%以上的GDP、75%左右的工业新增产值、60%左右的社会销售额、近一半的税收,以及60%以上的出口总额。同时,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提供了40%的中间产品和配套服务。预计未来几年,中国中小企业将连续扩张,总数将达到5000万家。

  然而,大量的中小企业所面临的问题是急需资金。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表现在3方面:一是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出现倒闭现象;二是中小企业经济效益整体滑坡;三是中小企业失业上升和税收减少。尽管颁布了多项政策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但在具体落实中,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实力上的不足,切实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十分困难。实际上,提供直接股权投资是推动中国中小企业成长的最重要的手段。

  推出创业板,首先能够支持对中小企业资金的投入。创业板的推出将推动中小企业向前发展,做大做强。创业板的推出会为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提供一个非常有效的平台和渠道,这个道理不言而喻。

  其次,值得注意的问题是,现在的创业板规则、上市条件对中小企业板是不利的。很多人认为,为了保证新推出的创业板不出问题,所以一定要提高上市门槛。但是,我认为,创业板的门槛一定要适合中小企业,一定要降低门槛,实现创业板和主板市场完全的分离。我国目前有上海和深圳两个交易所,这两个交易所当初都是按照主板市场的条件设立的。目前的创业板是附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主板市场,这样的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值得我们深思。

  第三,还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一是反对推出创业板的观点,主要认为推出创业板可能会引发过度炒作和市场操纵行为,引起市场的不稳定,创业板会分流主板大盘资金。我们可以回想一下,上世纪90年代初建立主板市场时,也有很多观点认为证券交易所就是投机和赌博的场所,发展证券交易会使银行的资金受到冲击,银行的间接融资体系将受到威胁,股份制就是私有制等。但实践证明,我们及时推出主板市场的举措是正确的。创业板市场当然也会存在投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但如何规范市场、防止投机泛滥的问题,应由监管和执法部门予以解决。

  二是如何看待境外二板市场的经验教训。从美国的纳斯达克泡沫破灭,到韩国、英国和我国香港,很多实践都不成功,有人由此质疑中国创业板市场推出的可行性。对于这个问题,需要全面、辩证看待。比如,尽管纳斯达克出现过问题,但是它成功孵化了很多优质企业,有的甚至进入世界500强,微软就是纳斯达克成功培养出的典范。另外,美国的多层次市场体系是健全的,具备主板、二板、三板多层次的市场体系以及丰富的融资手段和工具,而中国正好相反。所以,中国要搞创业板市场,只要我们的制度、措施到位,监管到位,推出创业板市场是可以成功的。

【编辑:蓝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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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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