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逾二千八百万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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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一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逾二千八百万元
2009年03月14日 01: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福州三月十三日电 (黄翔 郑晓冲)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十三日在此间透露,二00八年福建各级消委会共接待来访和咨询八万九千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四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二千八百二十点三万元人民币,解决率达九成七五。  

  在投诉总量呈整体上升的情况下,有一些往年投诉热门的商品和服务不升反降。据介绍,二00八年投诉下降居前十位的商品和服务,其中商品占七类,服务占三类;下降比例最大的商品是家庭影院,下降比例最大的服务是社会服务。而在投诉增长居前十位的商品和服务中,上升比例最大的商品是儿童类用品,上升比例最大的服务是保险。

  在福建,去年消费者投诉的重点包括:手机质量问题依然突出;空调类产品投诉呈季节性特点;快递纠纷频频;网络、电视电话购物陷阱多;美容美体消费纠纷令消费者叫苦不迭;汽车消费渐成时尚,服务脱节亟须规范等。

  福建省消委会今天还公布了假冒人血白蛋白、车损估价起争执、网购“三无”减肥仪、玉器销售不诚信、卖错农药烧烟苗、误诊导致堕胎、电动车自燃、电暖袋短路引火灾、燃气欠费纷争、广告登错等二00八年十件维权案例。

  此外,福建省消委会发布二00九年一号、二号消费警示,提醒农民消费者购买农资产品时要谨慎,网络、电视购物切忌贪图便宜而盲目冲动消费。(完)

【编辑:张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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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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