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应主动向经营者索取消费账单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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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应主动向经营者索取消费账单
2009年03月15日 04:02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生活中,只要消费,就会有账单。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消费者缺乏“主动索要账单”的意识,尤其是每个月要缴的手机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消协部门和律师表示,消费者应主动向经营者索取消费账单,同时,商家或经营者也应主动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账单。

  在超市买东西、外出就餐时,很多人都有检查结算单据的习惯,可对于每个月都要缴的手机费、燃气费等,却有相当多的市民忽略了自己也有索要“消费账单”的权利。其实,人们日常生活中收到的电费单、话费单、信用卡对账单等都是消费账单。

  天津市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账单作为消费者了解自己消费情况或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重要途径,是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个凭证。消费者要明明白白消费,就要提高对账单重要性的认识,在接受服务或购买商品的同时,注意主动向经营者索取相关的消费账单;而经营单位也要更加注重自身的社会责任,及时向消费者提供账单等消费凭证。

  如果有了各行各业提供的各类收费催缴单和对账清单,消费者就不用担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停水、停电、停机及各种滞纳金处罚等现象了。

  从业律师李斌认为,服务商在对消费者提供有偿服务时,有义务向消费者定期、免费提供相关的账单。但是,现在社会上的许多经营者和服务商,以客户服务量太大、没时间、企业需要节约成本等为借口,不愿主动、免费向其用户和消费者提供这样的消费账单,从而省略了为消费者寄送消费账单的环节。不能及时给消费者提供账单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随着税务、银行、水、电、暖等越来越多的传统公共垄断服务部门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接触”,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企盼消费账单走进自己的生活。(新华网天津3月14日专电 记者 周润健)

【编辑:张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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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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