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劝架被划伤保险公司拒赔 保险卡不"保险"? (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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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劝架被划伤保险公司拒赔 保险卡不"保险"? (2)
2009年04月03日 14:17 来源:成都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你的要求根本与《保险法》相违背!”庭审中,原告代理律师陈飞吉驳斥了被告代理人的要求。陈律师说,按《保险法》68条规定,财险公司即使做出了赔偿,也没有“代为追偿权”,要求吴元作为第3人出庭的要求是不合法的。

  庭审最后,被告代理人同意赔偿。原被告双方都表示,愿意在一周内就具体赔偿金额做出调解。

  ▲焦点争执

  免责条款与《保险法》相违背

  为何财险公司出售给学生的平安保险上,会出现与《保险法》68条相抵触的免责条款呢?被告代理人张弛就此解释,所有免责条款都是保监会明文规定的,财险公司无权私自改动。

  如果类似小张这样的案例再出现,被保险人能否顺利拿到赔偿呢?“这我不敢保证。”张弛称,每位理赔员对法律条款的认识都不一样,难免会出现这样的误会。原告代理律师则认为,财险公司免责条款明显与法律条款相违背。

  ▲焦点法规

  《保险法》68条: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行为发生死亡、伤残或疾病等保险事故,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记者 程璞)

【编辑: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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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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