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007年8月报道的“广州盛世联合贸易发展公司”非法传销案,昨天广州市公安局首次对外公布,并透露郭×、崔×东自2006年6月至2007年8月,半年内骗取1000多名群众投资款2亿余元。
广州市公安局称:“去年底以来,以传销等犯罪手法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在广州市有所抬头,有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上当受骗,造成了财产损失。”
坐镇写字楼发行“股票”3年多
“盛世联合”公司,曾经名噪一时。1年多前被查出原来是个互联网传销公司。犯罪嫌疑人在进行传销时,推销虚拟“服务器”,并以“振兴民族科技”为幌子,采取与被骗人员签订频道运营合作协议书的形式,半年内骗得2亿余元巨款。
类似以传销等犯罪手法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涉案金额动辄过亿,受骗者苦不堪言,欲哭无泪。
广州市××联科技有限公司的张×川和肖×英等人,自2004年以来,以年利率25%的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在天河北路中信广场、体育东路平安大厦、天河东路华平街的3个“办公”地点擅自发行所谓“股票”,向防范意识较为薄弱的中老年群众非法集资,至2007年12月为止,已有2500多名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投资”、“认股”,涉案金额高达3.5亿多元。
市民 要摒弃暴富心理和贪念
广州警方在通报中提醒,要摒弃暴富心理和贪念,不要被其高额回报引诱和蒙蔽;拒绝传销,抵制高额回报诱惑;拒绝所谓“投资咨询”、“产权经纪”等不具备证券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的推销;被骗后要理性,配合有关部门的执法活动。市民群众尤其是中老年人,在遇到变相传销高额回报等非法集资诈骗行为时,要及时向政府部门咨询、举报或提供线索。
警方还提醒,不要为了追加投资回报被犯罪分子所怂恿和愚弄,继而帮诈骗公司说情,干扰公安机关正常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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