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向南方基金讨97亿红利 部分基民质疑其动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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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向南方基金讨97亿红利 部分基民质疑其动机
2009年04月14日 07:55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因基金不分红而引发的争议昨天再度升级,国内基金业的老大——南方基金率先被法律界人士拿来开刀。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律师张远忠同时向南方基金公司及南方稳健成长2号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发出公开法律意见书,追讨南方稳健成长2号基金合计高达97.35亿元的分红。两家机构或将同时被推上仲裁庭。 ’

  事件

  律师向基金公司“下通牒”

  记者昨天从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处证实,张律师已于4月10日向南方稳健成长2号基金的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工商银行以及基金持有人同时发出《关于追究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及时分配2007年利润违约责任的公开法律意见书》,追讨截至2007年末合计97.35亿元、折合每份额近7角钱的可供分配份额收益。

  这份公开法律意见书显示,南方稳健成长2号基金自成立以来从未向基金持有人分红,特别是在2007年存在巨额利润的情况下,仍然坚持不分红,导致截至2007年末,该基金共实现可供分配收益高达97.35亿元,折合可供分配份额收益为0.6959元/份。张远忠认为,南方基金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基金合同中关于“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90%”的分红约定;在基金公司违约不分红的问题上,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未尽到监管职责,也应依约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南方稳健成长2号基金的合同规定,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为此,张远忠律师表示,若得不到南方基金和工商银行的答复,他将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于市场上有声音称此举有炒作意味,张远忠昨天未做出回应,仅表示待事情有进展后再与记者联系。

  各方说法

  当事律师:

  基金公司违约基民利益受损

  根据南方稳健成长2号基金的契约约定,该基金每年分红最多不超过12次,分红的时候不能低于每年收益的90%。张远忠认为,上述条款已经很清晰地约定该基金应该每年把不低于90%的所获利润拿来分红,但南方基金没有做到,已经违约在先。

  众所周知,市场去年经历了大幅下挫。统计显示,目前南方稳健成长2号基金的收益已经大幅缩水,2008年度亏损90亿元。张远忠认为,该基金的管理人南方基金公司在完全具备分配2007年利润的条件下,擅自将利润进行再投资,令基民利益严重受损。

  张远忠表示,此次追偿的目标是南方稳健成长2号基金2007年度的应分未分红利,截至2007年12月31日仍然持有该基金份额的基民,均有权要求南方基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分配2007年的利润。

  他同时强调,基金投资人的权利与股市的下跌没有任何关系,“不是说基金赚了我就不要求分红,现在亏了就想分红,只不过牛市大家头脑发热的时候恐怕没有思考(自己的权利)。”

  南方基金:

  并未违约

  南方基金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到目前为止并没有收到张远忠的《关于追究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及时分配2007年利润违约责任的公开法律意见书》,而且公司也认定自身并没有违反基金契约的规定。

【编辑: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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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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