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困难个体可贷款缴社保 最高可贷2万元(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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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困难个体可贷款缴社保 最高可贷2万元(2)
2009年04月14日 15:54 来源:成都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还款:个人账户优先用于还款

  个体参保人员以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在贷款结清前,个体参保人员应同意由成都银行按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规定为其保留生活费后,将基本养老金剩余部分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在贷款结清前,个体参保人员若发生死亡,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优先用于清偿贷款本息。

  据介绍,现在起,符合条件的个体参保人员可到成都银行申请贷款缴社保,等银行的贷款管理办法出台后,银行即可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

  ▲温馨提示

  今下午2时30分到4时

  拨962111咨询

  城镇低收入个体参保人员如何贷款缴纳社保?贷款多少?如何偿还?贷款缴费待遇是否变化?今日下午2时30分至4时,市社保局有关专家将坐镇本报热线962111,为市民解答贷款缴纳社保的相关问题。(记者 黄旭阳)

  ▲相关新闻

  大学生在外就医 可回参保地报销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规定参保大学生在高校所在地之外就医的,可选择学生所在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可按规定回参保地报销。(记者 黄旭阳)

【编辑:蓝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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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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