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专家:中国金融改革不会放缓 (2)——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社科院专家:中国金融改革不会放缓 (2)
2009年04月15日 11:13 来源:光明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市场自由与政府监管的不同方式

  记者:这次发生在发达国家的金融危机,对后发的发展中国家是一次很好的学习和借鉴,从他们出现的危机和解决危机的方法中,我们能领悟到金融改革中哪些需要变与不变?

  胡滨:是的,通过这次国际金融危机,我们能学习到很多东西,对于中国学者来说也是千载难逢的研究机会。我们不会因金融危机放慢中国金融改革的步伐,“不变的”是要建立起以市场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变的”是通过对这次危机的总结,深化对金融市场的认识,增强监管观念,丰富监管手段,借鉴危机处置的方法,这将使我们的改革更审慎、更稳妥。

  通过这次危机,我们更进一步认识到——在渐进改革发展中,要学会利用市场的长处,发挥市场的优势;与此同时,要通过提前进行制度设计、立法监管来避免市场的短处。

  新近推出的创业板,其监管方案就比十年前严格。十年前的认识是在充分信息披露的基础上,买者自负,由投资者自行控制风险。而在发生国际金融危机后,我们现在的监管可谓“多管齐下”,不仅要求信息要充分披露,还对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提出要求,并增加了市场准入门槛。

  再如对于资产证券化问题,也体现了我们从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中吸取了教训。资产证券化本来是化解风险的一个有效工具,但被发达国家过度滥用了,物极必反,反倒成为这次危机的根源。中国并没有因为此次金融危机,而放慢资产证券化的步伐,但这次危机使我们认识到必须对它区别对待、严格监管:一方面要谨慎发展银行优势资源的按揭证券化,让尚未发展的资产证券化发挥出其应有作用;另一方面,要严密控制,防止层层打包、过度发展,防范风险。

  最后,从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可看出,金融危机的爆发同过度的市场自由有关。这表明市场主导原则虽说总体上是利大于弊,但仍然存在市场失灵、助长投机等消极因素,而且只有政府或者监管机构才能在出现问题时,提供解决问题所需要的财力和权力。我们需要通过进一步加强监管,来消除市场主导原则的这些消极因素。 (记者 张玉玲)

【编辑:蓝玉贵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