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中山江门签署紧密合作框架协议——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广东珠海中山江门签署紧密合作框架协议
2009年04月18日 01: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珠海四月十七日电(邓媛雯 冒韪)在广(州)佛(山)率先推进同城化的同时,为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珠海、中山、江门一体化区域紧密合作也在积极展开。首届珠(海)中(山)江(门)区域紧密合作工作会议十七日在珠海召开,珠海、中山、江门三市在会上签署了《推进珠中江区域紧密合作框架协议》。

  珠海、中山、江门三市市委书记、市长率其十几个主要部门的负责人,共五十四人前来参加会议。

  业内人士指出,《协议》的签署,对珠中江经济圈的建设意义重大,对于提升珠三角西岸发展水平,促进珠三角经济社会一体化将产生重要影响。

  根据《协议》,珠海、中山、江门三市将重点在规划统领、交通先行、对接港澳、服务粤西、产业协作、环境共治、科技交流、应急协同等八个方面开展紧密合作,全面提高区域发展水平和整体竞争力。

  记者看到,《推进珠中江区域紧密合作框架协议协议》里专门提出珠海、中山、江门应如何分工合作,对接港澳。首先要充分发挥三市资源丰富、腹地广阔的后发优势,共同加强与港澳经济合作,主动承接港澳现代服务业的扩张与城市功能的辐射,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的开放型区域经济新格局。

  此外,还要积极做好港珠澳大桥连接线的规划建设,进一步深化与港澳合作,提升三市产业发展水平和服务港澳水平,为实践“一国两制”、维护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发展作出贡献。(完)

【编辑:巫峰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