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游团费或涨价 正常线路价格基本不受影响(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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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价"游团费或涨价 正常线路价格基本不受影响(2)
2009年04月23日 09:47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看点2 团费报价项目更明晰低价游要回归正常价位

  新《条例》即将实施,一些旅行社则公开表示,出游的报团价格将随之上涨,尤其是一些以往购物点、自理项目较多的低价长线游线路,涨幅可能较大。

  记者注意到,新《条例》对旅行社团费报价明晰程度要求更高,报价中是否包含签证费、机场税、燃油附加费等税费都必须注明,而且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最高可处以50万元罚款。

  有业内人士指出,新《条例》实施后,受影响最大的则是依赖于低价竞争策略而生存的部分中小型旅行社。新《条例》一旦实施,其团费报价必然因为政策的约束而有所上涨。

  由于目前旅游行业竞争激烈,部分旅行社为了争抢客源,不惜牺牲游客的利益,推出零负团费的“低价”旅游线路。由于新《条例》的实施,原本在“桌底”操作的项目都必须要放到台面上来向消费者交代清楚,否则旅行社有可能面临最高50万的罚款。业内人士分析,如果消费者不认可这些消费项目,那原本相对“低廉”的团费的确有可能上涨。

  广州地区旅行社行业协会会长、广东国旅董事总经理谷训才也表示,此前有关旅行社称新《条例》实施后旅行社将酝酿集体涨价,这实际上是部分旅行社给消费者造成的错觉,价格的上涨主要是因为新条例加强对强制购物和自费项目的监管,操作零负团费的旅行社有所收敛,可能会对市场的部分价格有影响,但这不是涨价,而是回归至正常的价格。

  他分析,正常运作的旅行社线路价格基本不会受到影响,而且新《条例》实际上对市场的影响不大,但是主管部门将会加大了监管的力度。

【编辑: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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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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