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猪流感导致的人身和生猪损害应予赔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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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猪流感导致的人身和生猪损害应予赔付
2009年04月29日 12: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九日电(记者 翁阳)中国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二十九日表示,对于因猪流感导致的人身和生猪损害,保险公司应给予相应赔付。

  袁力说,目前一些人身保险产品承保了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的身故和医疗责任,若被保险人因感染猪流感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相应保险金。对于健康险中的医疗保险,若被保险人因感染猪流感住院或发生相应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亦应按照合同约定给予相应医保费用。

  袁力称,猪流感疫情爆发以来,保监会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并对现有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进行了研究。根据过去承保的生猪等保险条款规定,其保险责任范围包括所有的动物疾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等,因此猪流感还包括在生猪责任等保险之内。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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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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