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催热医疗险 重疾险理赔与否看条款(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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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感催热医疗险 重疾险理赔与否看条款(2)
2009年05月06日 13:05 来源:长沙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费用型医疗险“住院就有赔”

  与重疾险的“进了医院不一定赔”不同的是,医疗保险对甲型H1N1流感被保险人的保险保障作用非常大。如常见的“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和“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对疾病的原因和类别等没有过多的限制。不论什么原因导致入院治疗,只要超过了理赔起付线或达到住院医疗保险的豁免天数,且治疗的医院符合保险公司规定级别,都可以转由保险公司部分承担治疗、检查费用。

  因此,因甲型H1N1流感住院的投保人可以获得“住院费用医疗保险”的赔付,这部分可以用来弥补医疗费用的支出。而“住院津贴保险金”的赔付可以弥补因疾病住院误工而损失的收入。

  一旦“身故”寿险有赔意外不赔

  记者了解到,无论是定期寿险还是终身寿险的投保人,若因甲型H1N1流感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身故(死亡)的,保险公司即按照身故保额进行赔偿。身故保险金额在保险合同签订前约定,只要投保人如约缴纳相应的保费即可(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最高依法不得超过10万元)。

  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遇“意外事故”,致使残疾或死亡,保险人根据合同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保险。而甲型H1N1流感是一种呼吸道传染病,不属于意外险理赔范围,因此不能理赔。

  “甲型H1N1流感被媒体集中报道后,相关医疗保险咨询的接听量至少是以往的一倍,其他公司应该差不多。”本报“赢行家”投资理财专家团成员、中英人寿保险专家王涛表示,根据不同险种的特性,市民或保户应有针对性地增补自己的保险品种如费用型医疗险,完善自己的保险保障。(记者 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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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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