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基金分红案将"升级" 南方基金或惹官司 (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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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首例基金分红案将"升级" 南方基金或惹官司 (2)
2009年05月12日 07:46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持有人权利”呼声渐起

  在最近几年的市场发展中,宁可撑死也不拔毛的“铁公鸡”已经不是个案,而是愈来愈普遍的现象。

  Wind资讯向记者提供的数据显示,在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的大牛市当中,几乎所有的基金产品都赚得盆满钵满。尽管如此,至少有14家基金公司的16只开放式基金(非货币基金,并且剔除了指数型基金)在2006年、2007年连续盈利,但自2007年至2009年3月底从未进行过分红,至2007年底总共截留了高达812亿元的可分配利润。在这批“铁公鸡”阵营当中,不乏华夏基金、南方基金、上投摩根和景顺长城等老牌基金甚至王牌基金公司的身影。然而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伴随着股市的大调整,这16只基金2008年全部亏损,亏损总额达935.9亿元,已经把总额812亿元的可分配利润完全吃掉。

  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很多业内人士对基金不按时分红的心态进行了分析。分析人士表示,许多基金公司认为基金分红对持有人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分红是把基金的部分净值变现,如果分红后净值上涨,持有人就会减少净值上涨的收益。所以在一定时段,基金不分红或不按时分红反而对持有人有利。对此,分析人士认为,正是在这种理由下,部分基金公司在没有与持有人沟通的情况下,实施不分红或延迟分红。而背后真实的原因在于,做大规模更多地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基金净值排名等方面的考虑。

  原全国人大财经委基金法起草小组组长王连洲向记者表示,有利润不分红,不符合我们当初基金立法的原有宗旨。“这方面,应该严格按照《合同法》、《信托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来执行。特别是在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时候,根据基金买卖协议中的细则来执行非常重要。如果有变化,也应当提前向持有人打招呼,尊重持有人的意见。”

  北京和上海多位南方稳健成长2号的持有人向记者表示,此前关于南方基金没有分红的信息已经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我们希望基金公司在分红方面更透明一点,该分就分,不分也应该征求持有人的意见。赚了不分红,赔了也没个说法,怎么能如此不把持有人当成一回事呢!”北京一位投资者蒋先生表示。

  Morningstar晨星基金研究员王蕊告诉记者,从市场来看,基金公司的普遍做法是将分红的权利拿在自己手中。而实际上,对于基金公司来说,在分红一事上,最需要做的事情只是将分红的权利下放给基金持有人。让持有人根据自己的投资意愿来选择分还是不分。“基金公司采用模糊概念来界定分红,可能会引发持有人对其不信任。”

  德圣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江赛春认为,“基金契约上关于分红条款的模糊规定,使得基金公司在制订分红方案时有相当大的自由度,可以在分红时间、分红金额、分红次数上自由决定。迟分红或不分红并未明确违约,实际上是钻了契约规定模糊的空子。”在他看来,“分红事件”的意义在于“提醒我们关注基金行业中还存在着种种不规范的做法,可能损害持有人利益。这种漠视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是应该被谴责的”。(记者 张汉青 方家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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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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