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挂失银行卡钱仍被冒领 银行承担80%责任(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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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头挂失银行卡钱仍被冒领 银行承担80%责任(2)
2009年05月12日 11:48 来源:成都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判决:银行承担80%的责任

  锦江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先生储蓄卡、身份证等物品被盗,通过致电银行客户中心按约办理了口头挂失。银行应当知晓张先生口头挂失的事由,因此在办理解除挂失过程中,更应尽到充分、足够的审核职责,以确保张先生的存款安全。但银行工作人员在解除挂失操作中,仅审查了身份证、龙卡、密码的真实性,却疏忽了对解除挂失申请人身份的核实,导致撤销挂失,最终造成他人利用掌握的密码,冒领张先生的存款。因此,银行在办理撤销挂失中存在过错,判决银行承担80%的民事责任,赔偿张先生7920元。

  不过解除挂失冒领张先生存款的人,却在挂失及取款过程中,均能一次性正确地输入密码。可见,张先生自己也没有尽到妥善保管密码的义务,本身存在一定的过错,法院判决其自行承担20%的责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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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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