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频发催醒“家财险” 花费百元即可投保——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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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灾频发催醒“家财险” 花费百元即可投保
2009年02月09日 12:00 来源:钱江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春节后各地火灾和盗抢案件频发,一向不受人重视的家财险,最近成了人们咨询的热点。记者昨天从我省多家财产保险公司了解到,不少市民打电话或上门咨询有关家财险的情况。来自人保、平安、天安等保险公司的信息表明,年后,家财险投保量明显上升。据悉,目前市场上的家庭财产保险保费较低,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即可为家庭财产买一份保险。

  “家财险”关注度升温

  上周,花都五金装饰城发生火灾,许多经营户的家当化为乌有。据了解,在这场因燃放烟花引起的火灾中,至少造成70多家店面被烧毁,涉及商户57户。这些商户中,损失在几十万元至百万元的不在少数。有的损失甚至达数百万元。据悉,在此次火灾中,最高的一户投了100万元保额,此次受灾后,基本上已通过定损,可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但受灾商户中,只有16家参保,所占比例不到30%。

  杭州花都大火“余烟”未散,武汉汉正街一批发市场又发火灾。如何保卫财产安全,成为眼下不少市民关心的话题。

  杭州周女士春节前乔迁新居,之前一直没想到要为新居投份保险,节后的火灾,让她意识到这还是很有必要的。昨天,她在网上投保了一份人保财险“吉安居家”家庭财产保险,保障项目包括盗抢险、管道破裂及水渍险、火灾爆炸险等5项,保险金额总计5.1万元,保障期限为3年,保费180元,相当于每年花了60元。

  家财险覆盖率低于10%

  “财产的安全可以通过财产险来保全,一旦遭遇财产损失,投保人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取相关赔偿,确保生活不会受到太大影响。”人保财险杭州分公司相关人员介绍,家财险保费很少,一年花上二三百元,就可以保一份近20万元的保障。但尽管家财险保费少,保障大,但目前家财险的普及率甚至不到10%。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财产保险公司的家庭财产险品种丰富,主要分为基本保障型和附加保障型。

  基本保障型家财险,最大特点是保费低廉,保险期满后,所交纳的保险费不退还。为方便客户投保,基本保障型家财险一般都会按保额或保费高低,提供多档次的定额保险方案供客户选择,保障范围可以包括房屋、房屋附属物、房屋装修、家具、家用电器和文化娱乐用品等,同时还可附加盗抢险、管道破裂及水渍保险、现金损失保险等,几乎涵盖家庭财产可能发生的各种财产损失。

  附加保障型家财险,是既保财产又保人身的组合家财险,针对投保人的房屋和家庭财产提供保障,还增加家庭成员的意外伤害和居家责任、家庭雇佣责任等,甚至商用财产、搬迁费用等新的保障项目也都列入保险范围,此外还能和保险公司约定特殊财产的保险。附加型保障产品具有保障全面、灵活度高的特点。比起保障型家财险,保障范围明显增加,价格也更高。

  根据权威机构调查显示,目前的家庭财产保险覆盖面还不到10%,而世界发达国家家庭财产保险的普及率已达70%以上。

  家财险不宜超额投保

  市民刘先生在投保家财险时发现,每项保险金额中,火灾爆炸险的保障额度最高为2万元,刘先生担心这个保障额度不够,想追加几份保险,但不知额度定为多少更合适。

  此外,有的人为了加强保障,选择在不同保险公司为同一房屋投保多份保险,这种情况属于重复投保,也就是说,即使通过不同保险公司购买多份保险,赔偿总额也不会超过实际损失总额,投保人反而花了冤枉钱。

  保险专家指出,投保家财险保额的确定应与投保标的的现金价值挂钩,超出或不足现金价值,很容易造成浪费或赔偿不足。以刘先生为例,如果因为发生火灾爆炸造成损失为10万元,而保险金额只有2万元,保险金额小于实际损失金额,则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将保险金额提高到10万元以上,保险公司只赔付实际损失,因此,家财险最高保额不应超过保险标的的现金价值。

  此外,保险专家提醒,不少人因为忽略了相关证明材料,造成理赔不顺畅,如购买了冰箱等家用电器以及电脑等,应及时向商家索要发票,如果发生火灾事故造成损失的,除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外,保险公司还需要被保险人提交发票、消防部门证明等材料,如果发生修理费用,还应保留相关修理发票或凭据。

  如果发生盗抢事故,应及时拨打110报案,并尽量保留事故现场,同时,还应准备好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以便理赔。(通讯员 周华辉 记者 俞萍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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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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