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敛财之后的隐退
在鄂尔多斯市,什么能够赚钱,“地下钱庄”资金就流向什么行业。近年来,煤炭开采、房地产两大暴利行业成为“地下钱庄”最主要的资金流向。
2005年开始,房地产行业受到鄂尔多斯“地下钱庄”的青睐。2007年,万永年的资金中,有4成借给了房地产开发企业。
“本地人每家买两三套房子很正常。”万永年说。鄂尔多斯的房地产基本都是用民间资金堆起来的,借半年期的高利贷开工,等房屋差不多建好时,房子也预售得差不多了,高利贷也可以还清。即使是在2008年全国楼市不景气的大环境下,鄂尔多斯的房价还是每日见涨。东胜区的商品房,从2005年的每平米1200元涨至现在的5500元。
相对于民间资本的极度活跃,鄂尔多斯市政府的“无为”一直为外界担忧。
在鄂尔多斯市,不仅未注册的“地下钱庄”无法管理,即便是合法的民间借贷机构,也在从事非法的“地下钱庄”业务,处于监管失控的状态。
典当行属于特殊行业,其设立须得到公安部门的批准,而工商部门则承担对典当行的监管职责;投资公司只需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其业务运营没有管理部门;担保公司由经济管理委员会管理,委托寄卖行属特种行业,设立须经公安部门的批准后到工商局注册登记,也缺乏真正的管理部门。
就鄂尔多斯的地下钱庄问题,鄂尔多斯市副市长包崇明曾经表示,鄂尔多斯市将采取强力手段整治,但是治理的基本原则还是“引导”,因为“地下钱庄”体系已经牵涉到了当地千家万户的利益,如果强力关闭或整顿,会引来社会秩序不稳定。
2008年至2009年,鄂尔多斯市政府想引导发展10家小额贷款试点公司。但相对于该市500余家合法从事民间融资的机构而言,这个批准数字无异杯水车薪。
鄂尔多斯发改委一位陈姓官员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鄂尔多斯市目前的地下钱庄态势还在良性发展阶段,鉴于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只能对其进行密切监控。”
处于“密切监控”之下的民间金融市场,无疑让鄂尔多斯市政府感到庆幸。至今鄂尔多斯市还没有发生大规模、恶性的非法集资或卷款逃跑等案件。
这得益于当地钱庄的“自律”。钱庄的放贷利率多年来一直维持在月息3%左右,最高不超过5%,这成为鄂尔多斯市放贷业内不成文的规矩。风险再大一点,钱庄老板就不敢做了。
钱庄需要支付的成本月息则一路上涨,由2006年的1.2%、1.5%,涨至现在的2%,地下钱庄的盈利空间,也在不断被压缩。
2008年楼市不振,煤炭价格也下跌近4成,钱庄投资高额回报的情形一去不返。这也触动了钱庄最敏感的风险神经,靠熟人信誉来维持的庄家——贷款者之间的关系,也开始变得不稳固。
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钱庄老板们手中的资金就已经只进不出。
“形势不好,典当行、投资公司招牌都在撤,我们的小本买卖更不敢扛。”到了2009年初,万永年决定索性把钱收回来之后,关闭了“公司”。
关张近一个半月,万永年每天依旧要接两三个电话,他只能陪笑道:“我手中也没有钱呢!”
“满大街都是急得四处借钱的老板,有钱的却都不敢借。鄂尔多斯到了该引导地下游资阳光化的时候了。”上述陈姓官员这样说,他建议组建民营银行形式的村镇银行和社区银行,鼓励民间资本入股。但“这不是一个鄂尔多斯市政府能解决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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