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改革将惠及广东林农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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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权改革将惠及广东林农业
2009年06月12日 00: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肇庆六月十一日电(黄耀辉 赖友明 许韶源)经过一年多改革试点,广东省成功摸索出“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集体林权改革新路,全省七十多万山林农户在试点中尝到“头啖汤”,该省三个试点地的农民,去年底来自林业的收入增加了五千三百三十七万元人民币,依法核发国内统一样式林权证的集体林地面积五百一十万亩。

  十一日,广东省副省长李容根在四会举行的该省林权改革试点会上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改革。

  林权改革被誉为中国国内上世纪八十年代后第二次“土地革命”。广东是林业大省,集体林权改革涉及到“明晰产权、量化到人、家庭承包、联户合作、规模经营”的导向。

  据了解,二00七年底,广东在该省四会、始兴、博罗三个县市进行集体林权改革试点,集体林地面积共五百三十七点八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九十九点三,林改试点涉及三十九个镇乡街道、四百一十一个村(居)委会、四千八百六十七个村民小组、十七点六万户计七十一点二万人。

  该省林业局局长张育文介绍,试点在联户合作、家庭承包、均股均利等多种经营方式突破,把林改中集体山林经营收益和依法流转的集体山林所得收益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均分给农户,激活了农民规模经营、集约经营林地的热情。

  在试点地四会,森林覆盖率从林改前的百分之五十点九提高到百分之五十五点二,林木总蓄积量增加十七万立方米;农民来自林业的收入增加二千五百零八万元人民币,每户每年增加三百三十二元人民币。此外,完成十八宗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办结四宗林权抵押登记,为经营者获取六百二十多万元人民币林权抵押贷款。

  李容根表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继续探索,不断完善,对历史遗留问题及山林纠纷协商解决为上策、仲裁解决为中策、法律解决为最后之策。同时,维护林区社会稳定,跟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新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完)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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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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