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品牌研究院"扯"国"字旗 贩"国"字号敛财(2)——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中国品牌研究院"扯"国"字旗 贩"国"字号敛财(2)
2009年06月12日 15:55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辩称阵容豪华以壮“声威”

  记者借故敲开门,一名男子表示,此地不是私宅,而是正在营业的公司,该名男子就是中国品牌研究院的“新闻发言人”郑学勤。

  郑学勤告诉记者,中国品牌研究院所做的研究报告都有相应的依据,公司有自己制定的品牌商标价值计算公式,“从一开始我们就建立了模型来进行品牌商标方面的研究,研究报告一直都没有收费,至于评定结果则属于知识产权,企业如果使用就要得到授权,而得到授权的方式就是交纳一定的费用,然后企业就可以在宣传推广中使用相应的牌匾和证书。”他还表示,目前该院聘请了300多名研究人员,大多是兼职人员。他强调,公司在香港注册,以“中国品牌研究院”的名义在内地进行企业活动并不违法。

  “国”字号应获国家批准

  “此类评选不够客观,甚至是商业炒作,权威性上应该受到质疑,不过确实对企业的声誉造成影响。”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震表示,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是合法的也是具有权威性的,但类似“中国名牌”、“中华老字号”、“省优部优”的认定,目前基本不再评选了,“民间机构乘机进行了填补。”他表示,打着“国”字号的企业,应该获得国家工商总局的批准,“中国品牌研究院”在香港注册,再到内地从事经营活动,具有欺骗性,扰乱市场。如果并无在内地注册,工商部门有必要进行查处。(田恩祥)

【编辑:高雪松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