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募资金将受到
保荐机构严格监督
记者:按照19.8元的发行价格,桂林三金发行募集资金达到9.11亿元,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才6.34亿元,对于超募的2.77亿元,招商证券作为保荐机构,负有哪些责任?
杨鶤:对于超募资金的用途,已在招股说明书中作了说明,而且也在风险特别提示公告中向投资者作了说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9.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8.6亿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6.34亿元是根据固定资产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测算,大部分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仅占投资项目实际所需流动资金的约30%,实际流动资金需求金额超过原计划2.03亿元。因此,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超过原计划的部分,发行人将主要用于补充10个募投项目建设、生产所需要的流动资金以及偿还部分银行贷款。这10个项目达产后将实现销售收入20亿元,达产期平均年利润总额2.52亿元。
作为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尤其是超额部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
询价机构需审慎报价
记者:通过桂林三金IPO,您对市场参与各方有那些建议?
杨鶤:首先,询价机构在报价前应审慎研究发行人的基本面,对公司的价值作出理性判断。市场化的定价方式改变了询价对象的报价行为。新的发行制度要求杜绝低报高买和高报不买的行为,询价机构的报价要对应相应的申购数量。这样,询价机构的报价就成为了要约行为,其报价不仅对发行人有约束力,对报价者自己也具有极强的约束力。在新的制度下,询价机构为了获得股票配售,出现博弈报价的行为都是正常的,但无论采用什么样的报价策略,机构投资者的报价必须是其能够出得起的价格。
其次,承销商需进一步提高研究水平、估值能力。新发行制度下,发行定价过程是发行人要价、投资者报价,由主承销商协调发行人要价和投资者报价的一个过程。主承销商的协调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引导发行人对要价的合理预期;另一方面是协调发行人接受一合理的价格,这个价格要既能反映发行人的价值,又要给二级市场留出一定的合理空间。这样就对券商的研究水平、估值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最后,还是要反复提醒投资者,在市场化定价的发行方式下,参与一级市场申购没有绝对的利益,参与者要谨慎判断,理性投资。(记者 侯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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