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十六家银行向雷曼迷债投资者赔偿七成本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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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十六家银行向雷曼迷债投资者赔偿七成本金
2009年07月23日 00: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香港七月二十二日电(记者 文青)困扰多时的雷曼债券事件终于有望得到解决。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长陈家强二十二日公布,香港十六家银行和监管机构就雷曼迷债达成赔偿方案,银行共动用六十三亿港元作出赔偿,大部份投资者可取回七成本金。

  陈家强二十二日会见传媒时表示,分销银行将向六十五岁以下投资者,以相等于迷债面值六成的金额,回购他们持有的迷债,以及向六十五岁以上投资者,以面值七成回购投资者持有的迷债。回购计划涉及约二万九千多名有关的投资者,即超过百分之九十的迷债投资者。

  陈家强说,今次回购计划,整体上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亦符合监管政策的目的,减少了不必要的诉讼。

  陈家强认为,计划亦彰显了证监会和金管局的监管能力,分销银行需按协议,对回购的财务支出作出承担。他们并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将来再发生同样的事情。协议亦要求分销银行委聘独立的专业机构,检订其内部监控及合规制度,特别是处理客户投诉的机制。

  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说,欢迎证监会、金管局和雷曼迷债分销银行达成协议,提出符合投资者权益的回购迷债计划。投资者如接受回购,绝大部份客户可取回投资迷债面值七成或以上的款项。事件能有一个终结亦可纾解投资者经历十个月的困扰,同时也有助银行早日恢复日常业务的正常运作。

  金管局副总裁蔡耀君表示,金管局欢迎和支持这项回购计划,并认为回购计划务实和合理,符合极大部分迷你债券投资者的利益。金管局鼓励合资格客户考虑分销银行的回购建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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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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