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额利息的诱惑下,宋某开始频频帮赵婷芝借钱,从2006年开始,宋某以自己做生意、炒期货、银行转贷等名义,以2分、3分、4分、5分、8分不等的月息从27个朋友处吸收存款1.77亿元,从中获取高额利差。
有一次,宋某向时任诸暨某银行分行行长的马某讲起了这样发财的好事,表示马某如愿意投资,可以把钱交给赵婷芝,能拿到2毛的月息。
高额回报同样打动了这位马行长的心。从2008年3月开始,马某陆续将钱交给宋某,由宋某再转交给赵婷芝。
为了感谢宋某,马某在得到的利息中,每100万拿出16万元好处费给宋某。
为了获取更多的利差,马行长利用自己手头的吸储资源,以2.5分、3分、5分不等的月息向章某、刘某等11人吸收存款共计4000万元,然后以9分、2毛的月息把钱借给宋某。
除了马行长外,宋某还找到了时任诸暨某银行分理处主任的俞某,俞主任也相当“帮忙”,千方百计帮赵婷芝拉钱。直到案发,俞某投资在赵婷芝处的1000万元和宋某处的150万元都无法收回。
出逃12天,“富姐”面纱被揭下
发财梦的破灭是在2008年底。因无力支付高额利息,赵婷芝最终留下一屁股债出逃。
12天后,今年的1月12日,这位曾经光鲜的“富姐”走进诸暨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富姐”的面纱被揭开。赵婷芝在2003年确实做过“玫琳凯”销售,但因生意不好,又嫌辛苦,于2004年下半年停止经营,转而开始炒期货,结果又亏了一笔。至2008年底,赵婷芝炒期货共亏损3543多万元。其对外所说的做“玫琳凯”生意利润很高和炒期货可以获得高额利润,都是假的。
据警方调查,赵婷芝非法集资金额达3.6亿多元,除已支付的高额利息外,给21人造成损失达9884万多元,其中3543万元因炒期货亏损,2000余万元用于购买公寓、别墅、高档轿车等,支付给他人利息3021.8万元,另外购买高档服装、名表、首饰品也花费了上百万元。
目前,此案已移交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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