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官员回应网民质疑: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零利润(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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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官员回应网民质疑: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零利润(2)
2009年08月07日 09:33 来源:洛阳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水价调整仍处于方案完善阶段

  据市发展和改革委介绍,水价是省管价格。今年全省要完成各省辖市的水价改革调整工作,上半年列入计划的有洛阳等8个城市。目前,我市水价改革调整工作正处于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改革调整方案的阶段。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和程序,本次水价改革调整规范、公开地进行了听证的各项工作。但由于宣传不够,部分网民不理解,认为信息公开不够。

  对此,市发展和改革委表示,听证会发表的意见和形成的结论,只是政府进行价格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而不是最终定价决策;听证会结束也不等于定价的全部过程结束,而是仍有大量工作要做,此次座谈会就是再次征求意见的一种方式。征求意见后,市发展和改革委将对意见进行认真梳理,与听证意见一并作为修改定价方案的依据。定价方案最终形成后,报市政府研究通过,再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审批。审批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告。

  居民

  基本生活用水

  将实行零利润

  座谈会上,市委常委、经济工作部部长、副市长宋殿宇对广大网民热忱关注、支持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工作表示感谢。他说,水价调整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问计于民,问策于智,以保证水价改革调整方案更加科学可行,更加符合洛阳实际。市政府将认真吸纳网民和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完善水价改革调整方案,充分考虑居民、企业的承受能力和供需双方的利益,慎重研究决策,按程序报批。

  宋殿宇表示,此次水价改革调整,市委、市政府将始终坚持五条原则:一是始终坚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零利润原则。城市居民在基本用水定额内,实行零利润率供水。政府将考虑再制定一个优惠水价的定额,在优惠定额内,实行更加优惠的价格。二是始终坚持加大政府对供水基础设施投入的原则。政府投入主要用于水源地建设和保护,用于城市管网建设的补助。三是始终坚持惠民的原则。对低保家庭生活用水,政府给予补贴,确保其基本生活用水,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水价调整而降低。四是始终坚持鼓励节约用水的原则。对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在基本用水定额以上,实行梯次加价,以促进节约用水。五是坚持差别化用水原则。对国家鼓励类产业实行优惠水价,对限制类产业实行浮动加价,对高耗水行业实行高额水价。 (记者 孙利华 李松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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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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