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来了 四大变化与你有关(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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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保险法来了 四大变化与你有关(2)
2009年09月21日 10:12 来源:天府早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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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成立两年 保险公司不能拒赔

  旧保险法下的保单是否能享受新保险法的条件?新保险法对新法实施前的保险事故、行为等是否适用?平安人寿四川分公司产品部人士表示,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立法原则,原则上是新法适用于新保单,老法适用于老保单。

  新保险法中对保险公司设立了“不可抗辩”的规定,在合同成立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违反重要事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或取消保险合同。这一新条款以及其他不可免责条款是否也适用于旧版产品?

  上述人士表示,平安人寿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约定“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重大疾病,公司按照条款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因而投保前有重大疾病史的被保险人不能获得重疾理赔。“对于患严重疾病后或不符合承保条件而积极策划,恶意投保的客户,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即使超过2年不可抗辩期,仍可实施拒付、解约处理。”该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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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保险产品 短期内不会涨价

  据了解,消费者最主要还是关心一个问题,那就是新的保险品种会不会涨价?

  一家大型寿险公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新《保险法》加大了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障力度,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风险。从理论上讲,升级后的产品价格应该会有所上浮,但各家公司还会视具体情况而定。

  另据记者了解,目前大多数寿险公司还没有涨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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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保险法下如何买保险

  新保险法只是对保险公司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想真正保护自己的权益,投资者还需要做一名合格的消费者。海尔纽约人寿四川分公司理财师白萍建议,消费者买保险要走好以下三大步:

  第一步: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前,应该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尤其是“免除责任”等保险条款和保险公司做出的投保提示。

  第二步:合格的消费者要对自己有所要求。部分消费者购买保险是出于侥幸心理,有的甚至在生病后通过隐瞒过往病情等手段购买保险,最终导致不能得到理赔。

  第三步:尽量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 (记者 孟梅实习生王雅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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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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