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将实施 百余款保险产品将停售 (2)——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新《保险法》将实施 百余款保险产品将停售 (2)
2009年09月21日 13:41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但对于新产品“涨价说”,中国人寿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经理周多光解释称,这不是涨价的概念,是产品升级,实际性价比没有变。

  对抢购将停售的产品,想“搭末班车”的现象,保险专家建议,购买保险主要根据自身需求来定,不能盲目购买。由于重疾险费率直接跟年纪挂钩,如果有计划购买的投保人建议越年轻买越好。

  -专家解读

  不可抗辩条款从10·1起算

  据介绍,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的新《保险法》则是迄今为止最大幅度的修改。“新《保险法》共187条,相对现行《保险法》增加了87条,删掉19条,修改了126条,只有13条未做变动。”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解释道。

  在新法中新增不可抗辩条款,是对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一次重要突破。如果投保人购买重疾险之前,故意隐瞒了自己的某些病情,按原条款,投保人日后出现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但新《保险法》实施后,如果投保人的这一重大疾病在两年内没有发作,此后再发作,保险公司必须给予理赔。

  保险公司人士纷纷认为,“这给保险公司带来了很大压力,如果发生恶意投保,必须在两年内发现,目前保险公司还很难拿出特别有效的应对手段,尤其是业务量大、分支机构多的保险公司。”

  对于这一“不可抗辩”条款中规定的“2年”期限应当从何时开始计算,杨华柏表示,原则上说,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销售的保险产品适用于这一规定。但最终解决方案将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为准。

  杨华柏还透露,目前业内专家已达成共识,不管老合同何时订立,都将以2009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30天”和“2年”的限制规定。(记者王雪瑾)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