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跨境假结婚集团3年配500对"婚姻" 获利500万(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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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跨境假结婚集团3年配500对"婚姻" 获利500万(2)
2009年09月23日 15:36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香港入境处在犯罪集团总部搜获的“假结婚”实际报价单上,清楚列明了当前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假结婚”的“市价收费”。其中内地居民要与港人“假结婚”,需缴交2.5万到3.5万港元的费用。集团继而招募香港居民配对。港男报酬介乎5000至1万港元,视乎年龄而定,30岁以下的港男,可获5000至7000港元报酬,年纪达40岁酬劳可达1万港元;港女则介乎1.2万至1.7万港元,21至30岁的港女酬劳最高,可获1.6万至1.7万港元。

  犯罪集团分期支付酬劳

  岑健辉表示,犯罪集团通过参与港人的身份证及回乡证,代办结婚手续。酬劳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首期先支付6000到8000港元不等,其余款项承诺待分期支付,直到“假结婚”的内地配偶领到香港身份证后,报酬才支付完毕,整个过程需时4到5年之久。

  岑健辉表示,按照以往侦破案件,参与港人通常只会收到首期款项,其余款项往往被犯罪集团拖欠,而假结婚人士在离婚时,更可能被假配偶追讨赡养费甚至要求“分身家”。香港资深律师表示,虽然名义上是“假结婚”,但只要存在结婚事实,港人与内地配偶都有权在离婚时追讨赡养费甚至要求获得对方一半财产。但由于假结婚者一般自知理亏,离婚时多数会私下以金钱解决。

  缴费

  内地居民要与港人“假结婚”,需先向假结婚集团缴交2.5万到3.5万港元。

  配对

  假结婚集团在报纸刊登广告,标榜可安排跨境婚姻介绍,并提供丰厚“结婚酬劳”招募香港居民配对。

  “结婚”

  犯罪集团通过参与港人的身份证及回乡证,代办结婚手续。参与的港人首期可获6000到8000港元,其余款项分期支付。报酬视年龄而定,港男介乎5000至1万港元,港女则介乎1.2万至1.7万港元。

  领证

  “假结婚”的内地配偶领到香港身份证,报酬支付完毕。全程需4到5年。

  知多D

  “假结婚”定罪可囚14年

  香港入境处首席入境事务主任岑健辉表示,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犯串谋欺骗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4年。如犯有关婚姻的虚假陈述罪,则最高可被判监禁7年及被罚款。而任何人士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亦属违法,最高罚款为港币15万元及入狱14年。。(本报记者 康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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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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