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亿巨奖仍未兑现 7200万元税款分配先起纷争(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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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亿巨奖仍未兑现 7200万元税款分配先起纷争(2)
2009年10月14日 14:33 来源:大河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话题背景】

  10月8日晚,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开奖的一条消息,让所有国人为之震惊:有人用一张2注同样的号码分别进行44倍投注,最终中得88注一等奖,获3.59982832亿元超级大奖,创造了中国彩票史上的中奖新纪录。这一消息迅速成为电视、报纸、各大网站报道的热点,并在市民中迅速传播开来。

  郑州老彩民张先生幽默地说:“要说我买彩票也十几年了,应该早在层出不穷的中奖信息轰炸中,练就了‘金刚不坏之身’。可是听说咱河南出了这么个超级大奖时,我依然晕乎了一会儿。我特别想知道,这么大的馅饼砸到的是谁?更想听他讲讲‘中奖宝典’。”

  “彩王”该不该公开身份?这个问题在市民中引起了巨大的争论。腾讯网的调查数据显示,9900多人支持公开,反对者则达2.4万人。记者昨天调查了近百名市民,支持和反对泾渭分明。

  【大家发言】

  赞同公开派▲▲

  盛大林(著名时政评论家)

  彩票中奖者身份不该保密

  两年前,我就发表了《彩票中奖者身份不应该保密》的评论,率先在国内提出了这个观点。很多中奖者可能考虑暴露身份,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但我仍然认为,彩票中奖者的身份是不应该保密的,彩票发行机构应该将开奖的所有信息公之于众。理由很简单,那就是公众对彩票发行情况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有一点必须明白:彩票是政府发行的,发行彩票是政府行为,作为政府活动中的当事人,中奖者的身份也不构成个人隐私。既然如此,彩票开奖情况就是必须公开的政府信息。人们纷纷打听中大奖者的情况,就是想知情;媒体跟踪报道中奖者的情况,也正是为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我并不认为“3.6亿巨奖”一定有问题,但黑箱中的行为确实无法让人放心。虽然彩票发行过程中也有内部监督的程序,但这种内部的监督并不牢靠,近年来屡屡发生的彩票舞弊案已证明了这一点。我再一次呼吁修改中国彩票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中“未经中奖者同意,不得对外公开中奖者个人资料”的规定。

  市民常先生

  公开是为了监督他

  还是公开吧!他怎么中奖的?他是站在千千万万彩民的肩膀上一夜暴富的。不让我中奖,也让我看看中奖人的模样吧!另外,公开也是为了监督他。3.6亿元啊,在几乎所有的愿望都能满足时,他要是个男的,他看着身边的妻子还能像原来一样顺眼吗?如果他偷偷把钱领了,然后和家人玩起了失踪,他家人的利益咋保障?

  彩民老张

  我没中奖,看他一眼可否

  我用一首打油诗表达自己的观点:买了N年彩票,从来没有回报,以为好运未到,卖命再买彩票;直到3亿天奖,才知福星已到,就算我没中奖,看他一眼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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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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