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5试点省市启动缓慢(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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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5试点省市启动缓慢(2)
2009年10月26日 08:28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人”的烦恼

  今年1月28日,一则“‘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人保部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认真做好启动准备工作”的消息,特别是其中“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的内容,如同引爆了一颗“深水炸弹”,深深地触动了一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敏感的神经。

  其实,5省市试点方案早在2008年1月21日的人保部新闻发布会上已经宣布,并于当年2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并下发到有关省市,其中就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等基本内容。

  如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事业单位将参照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那么新旧办法应如何衔接?现在最通行的说法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所谓“新人新办法”是指新进人员按照新的改革方案执行,直接入社保,对于“新人”来说,退休是十分遥远的事情,眼前大可不必“庸人自扰”;而“老人老办法”,即新办法实施前已退休的“老人”,待遇照旧发放不受影响,当然“皆大欢喜”。

  而眼下可能最受影响的,是那些已经在事业单位工作多年而又尚未退休的“中人”。这批人大都是50岁以上,皆是本单位的“中流砥柱”或业务骨干,正当事业“如日中天”之时,却又偏偏遇到“这档子事”,进退两难,着实令他们“不胜烦恼”。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现在,‘中人’在我们学院教职工人数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如果按照方案来执行,学校骨干老师都要求退休的话,那么我们的正常教学活动将受到严重影响。”

  有关专家透露,为弥补缺失,改革还采取了“中人补齐”的办法,也就是说,对于那些可能受影响的“中人”,在基本养老金计发上,将有“过渡性养老金”这一项。

  据广东省农垦总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国家对此尚无统一规定,各地可因地制宜,或以“补差”的办法,与旧办法的待遇差多少就补多少;或在计发时乘上一定“系数”,与其原工作年限挂钩计发养老金,不会出现改革后待遇骤降的问题。

  “大势所趋”却“屡屡受挫”

  据了解,尽管目前我国退休制度已形成“碎片化”趋势,但是,中央改革的目标和蓝图已越来越明晰: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党的十七大报告更加明确指出,要“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改革试点并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第一次启动。

  早在1992年,原人事部就曾下发《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云南、江苏、福建、山东、辽宁、山西等省开始局部试点。但最终由于各地试点步调不一,一直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全面改革方案等原因,改革以失败告终。

  在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程恩富教授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曾指出,由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思路、改革设计及改革时机“存在一定问题”,改革试点势必遇到阻力、甚至出现无法推进的现象。(详见本刊第23期《学者提议建立机关、事业、企业联动养老制度》)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强调,从5试点省市了解到的情况来看,这次改革试点显然普遍存在难以推进的情况。

  对于选择在金融危机爆发时期进行“改革试点”,也有学者提出异议。“从整个全球的形势并结合我国的经济形势来看,我觉得这不是个好时机。”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说。

  公务员成为了“攀比”对象

  在广东省的实地采访中,记者发现造成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推进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我认为这种改革方案是不够恰当的,出现了一个很不好的结果:把公务员孤立起来了。”广东省社科院人口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郑梓桢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公务员现在是一马当先、一花独秀。因为公务员的待遇原来就比企业的高很多,现在又把事业单位跟企业阶层放到一起,这三个阶层更加无法走到一起了。

  “最高的这个公务员阶层和后面两个阶层(事业人员与企业人员)相差更远。我觉得,这对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是不恰当的。”郑梓桢强调,“因为改革开放30多年的成果,应该惠及全体公民,也包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的收入应该得到提高。”

  对于改革争论的焦点,程恩富认为,养老金制度的改革最终是要缩小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三者之间的待遇差距,实行三者联动。如果三者不能联动的话,这种改革制度推行起来肯定有阻力的。因为这些改革有“参照物”,就是国家公务员。

  汪玉凯表示,现在人保部应把国家公务员的养老保障、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障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这三者统筹来考虑,整体来谋划,要找到大体能够相对平衡的点。

  “如果公务员的养老保障水平比较高,而企、事业单位的这两个社会阶层,包括工人、知识分子、高级知识分子,只能拿到一、两千,两三千块钱的收入的话,我觉得我们的改革方案是不是要考虑征求更多人的意见。”郑梓桢指出。

  记者在广东省采访时了解到,许多高校教师认为:对试点方案这样的大事,事先却几乎没有向社会征求意见,改革的直接利害相关人也没有获得对改革方案发表意见的机会,觉得很难理解。

  有关专家指出,由于制定过程缺乏公开透明、没有广泛征求意见等,极有可能带来种种隐患或可操作性较差等问题。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教师法》第25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但将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下调至与企业一致的内容,显然与《教师法》的有关规定不符。”

  在广东采访期间,记者试图联系广东省及广州市人保部门进行采访,但均被婉言拒绝,称具体改革实施方案尚未出台,不便接受采访。随后,记者联系其他有关部门时,钧被告知“不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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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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