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涉嫌“操纵市场”?
究竟是什么让众多股民愿意追捧这些“明星股”?对于这些和明星同名的账户或明星本人的账户,上市公司是否有义务告知股民?私募以高价收购和明星同名的账户是否存在违规?
“根源在于股民相信这类股票一定有内幕。也不排除私募靠着概念拉升股票,进行炒作。”财政部财科所一位研究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如果明星买股票只是赚了一笔,或许出于偶然,投资者应保持理性,但如果某位明星持股频繁大赚的话,就很可能涉及内幕交易,需要证监会等监管部门调查。
“当私募高价收购到一些和明星同名的账户时,很难界定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和违规,只能看他们是否进行下一步操作。”上述研究员认为,按照相关规定,股民也不得将本人的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如果一些人利用该账户从事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那么,股民则有可能涉嫌成为帮助犯或共犯而被依法处理,收益自然会视为非法所得而被收缴。”
浙江东方的相关人士表示,“上市公司无权去对疑似明星的账户进行核查。即使证明是明星本人,也没有对外披露义务。”
事实上,证监会已三令五申禁止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曾表示,今年以来,利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案件不断增多。同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有扩大趋势,手法日趋隐蔽和复杂,比如内幕信息知情人通过间接方式控制账户,已成为内幕交易的主要方式。
北京大学法学院一位教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现在国际证券界都实行有罪推论监管,只要有人怀疑某人涉嫌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被怀疑人就必需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否则将被司法机关治罪。“应该让监管部门对浙江东方的‘徐帆’‘邓婕’进行有罪推论查处”。(记者 刘永刚)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