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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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2010年01月21日 23: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广州1月21日电 (记者 莫非)广东省积极贯彻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认真做好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各项工作,目前已有481名参保人办理了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手续。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1日发布的信息显示,广东省参保人要求打印凭证及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情况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截至1月20日,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6市共发放了486464份宣传资料,设立了436个政策咨询窗口,已有44091名参保人领取了参保缴费凭证。

  2009年12月22日,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这一重大政策的出台,破解了备受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的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难题。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方面认为,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难是影响全国养老保险制度正常运行的一个深层次问题。《暂行办法》的制定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高度重视,是关系亿万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切身利益的大事,是一件利民生、顺民意的好事和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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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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