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将放宽(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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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将放宽(3)
2010年02月27日 13:07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放宽试点五大亮点

  经过了前一阶段的试点工作磨合和各种政策的完善,进入2010年,本次广东省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在进一步拓宽境外人民币结算区域,全面开放进口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增加试点企业数量等方面,有不少令企业和金融机构为之欣喜的新亮点。

  亮点一

  试点业务不受境外地域限制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目前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已经同意不再对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进行限制。副省长宋海表示,当务之急就是要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地区和企业范围。

  “试点业务不受境外地域限制,只要对方国家的企业愿意接受,我们就积极支持外贸企业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罗伯川表示。“要在巩固港澳和东南亚市场的基础上,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想方设法,循序渐进地积极拓展境外人民币结算区域。”

  亮点二

  全面开放进口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据了解,上级有关部门已经明确,对试点城市所有企业只要具有外贸经营资格,都可以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相对于出口贸易,进口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手续较为简单,境内企业进口贸易支付人民币的积极性较高。”罗伯川介绍说,目前,广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中进口贸易占比达58%。会议上强调,省内各地区尤其是非试点地区要以进口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为突破口,加快做大人民币结算业务。

  亮点三

  增加试点企业数量

  前一阶段,省政府已将第二批3293家试点企业名单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而记者了解到,由于出口业务涉及到出口退税,仍然存在着试点企业资格审核的问题。宋海透露,下一阶段,省政府有关部门将跟踪第二批出口型试点企业名单的审核情况,争取尽快获得批准。同时,开始第三批试点企业的筛选工作。

  “凡是企业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需求的,各银行支行都可以先给它做,在运作发展过程中逐步规范。”罗伯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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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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