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饮用水源保护区扩至全市总面积的五分之一 ——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上海饮用水源保护区扩至全市总面积的五分之一
2010年03月01日 20: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上海3月1日电(记者 常惠英)上海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从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首次将上海所有中小水源地均纳入保护范围,并对青草沙、陈行、东风西沙水源地实施封闭式管理。

  记者从上海市环保局了解到,上海扩大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范围后,黄浦江上游、长江青草沙、长江陈行、东风西沙4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总面积扩至近1350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近20%。

  在上海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范围内,视具体情况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并明确规定除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外,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进行任何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包括不得进行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等,确保水源地安全;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品装卸码头,已建成的危险品装卸码头,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或关闭,以彻底消除保护区内污染隐患。

  为促进水源保护区经济建设与水源保护的协调发展,该《条例》还明确着力建立长期、稳定的补偿机制。目前,上海青浦、松江等7个区已经获得2009年度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今后还将进一步扩大生态补偿的覆盖范围。

  与此同时,从3月1日起,《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