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举报假币窝点一经查实奖励30万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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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举报假币窝点一经查实奖励30万元
2010年05月12日 12: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南昌5月12日电(何柳斌)为激发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2日上午,江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长胡满松透露,对群众检举揭发、提供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经查实的,将予以奖励,最高奖励人民币30万元。

  据胡满松介绍,公安部决定将每年的5月15日定为经侦宣传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你我共同的责任”。为激发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经济犯罪活动的积极性,公安部和江西省公安厅规定,凡群众检举揭发、提供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经查实的,将予以奖励。

  江西省公安厅规定,凡举报伪造货币窝点的,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30万元;举报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犯罪数额巨大的,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1至10万元;举报在逃伪造货币窝点主犯的,一经抓获,奖励人民币1至5万元;对举报大型制假窝点或50万份以上的储藏窝点的,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10万元;对举报10万份以上的储藏窝点的,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2万元。

  据了解,目前,江西省公安厅正在全省开展打击假币、假银行卡、假发票、传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5项专项行动,群众可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多途径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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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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