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启动统计执法检查 3部门向"注水GDP"说"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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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启动统计执法检查 3部门向"注水GDP"说"不"
2010年06月04日 08:18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由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联合部署的一场为期4个多月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6月2日在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这次检查从5月下旬开始,直到9月底结束,重点检查2008年以来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GDP成为重点检查指标

  统计数据大到GDP总量,小到猪肉、蔬菜价格的涨跌以及CPI的变动,向来为公众所关注。对于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公众也有着不同的评说和感受。统计部门正逐渐成为焦点。

  这次大检查正是在这样的舆论背景下发动的。大检查将分四个阶段进行。5月中下旬是宣传动员阶段,6月开展自查,7、8月组织抽查,9月进行整改处理和总结。

  检查的对象包括地方各级政府,各级统计机构和调查队,以及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单位。

  其中对于地方政府,主要检查他们是否要求过统计机构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是否打击报复过守法的统计人员。对于统计机构,则主要调查他们是否伪造、篡改过统计资料。对于调查对象,则检查是否提供了不真实的资料、数据。

  据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从全国来说,要集中力量重点检查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粮食产量、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城乡居民收入、国内生产总值(GDP)、节能减排等重点指标。要从数据的采集、汇总、上报、公布等各环节,对这些重点统计指标的采集过程、调查方法和数据质量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五方面:

  在统计调查立项环节,检查政府统计调查实施机构是否严格依法设立调查项目、依法开展调查,是否存在未经法定程序审批、擅自开展统计调查的问题;

  在数据报送环节,检查调查对象是否按照新统计法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及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问题;

  在调查汇总上报环节,检查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新统计法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搜集、汇总统计资料,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问题;

  在数据公布环节,检查各级政府及其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布统计数据,是否存在随意发布统计数据,不使用法定数据的问题;

  在统计工作保障方面,检查领导人员是否依法加强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置统计机构,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以及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问题。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查处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要公开曝光。同时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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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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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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