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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工资挂钩CPI是分配的合理回归

2008年05月06日 17:20 来源:齐鲁晚报 发表评论

  5月5日《人民日报》报道,针对有学者建议,当工资涨幅落后于物价涨幅时,政府就应当采取措施,使工资与CPI挂钩,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与CPI直接挂钩硬性推动工资上涨未必会给普通劳动者带来“真实惠”,因为这近似于强制性地提高了劳动力成本,会进一步传导至商品及服务的价格,造成职工名义工资普遍增长、物价上涨更多、职工实际工资并无增长甚至萎缩的局面,形成“成本推动型的通货膨胀”。

  表面看,苏会长的话很有道理——工资增长与物价涨幅同步,必然进一步提高劳动力成本,助推通货膨胀,但仔细一想,笔者不得不说,工资与CPI挂钩推高通货膨胀,是一个不懂民生疾苦的伪命题。

  众所周知,劳动力成本应在企业利润中占一个合理的比重,但事实上,在国内很多企业,劳动力成本都远远低于“标准线”。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2007年11月公布的《中国企业竞争力报告(2007)》指出,中国企业利润大幅增加,相当程度上是以职工的低收入为代价的。1990年至2005年,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从53.4%降到41.4%,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国民收入分配向资本所有者倾斜。这意味着,一些企业只涨利润不涨工资,企业利润的绝大多数流到了企业管理者手中,职工工资福利收入即企业劳动力成本,处在一个较低的、不合理的水平。在这样的情况下,为职工涨工资其实是“回归”而并非“提高”,对企业构不成什么负担,更与通货膨胀无关。

  职工收入长期滞后于经济发展和物价涨幅,这种现状有必要尽快打破和矫正。何况,这与通货膨胀不是一回事,将两者生硬地联系在一起,不但偷换概念,还淡化了企业的社会责任。笔者认为,如今,在劳动力处于弱势的劳资博弈背景下,将职工工资与CPI挂钩,让工资增长与GDP保持同步,由此推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是一个非常迫切的事情,而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应该是一项由公权力推动的权利保障,只有强化政府责任,通过制度跟进赋予劳方与资方权利博弈的底气,才能监督企业重新构建起合理公正的分配制度。唯有如此,才能保障职工权利,让公众一起共享发展成果。

  制度公正了,大众权利保障了,职工收入增长了,企业运营规范化了——这不但不会助推通货膨胀,事实上还会大大减轻国民经济运行的压力。(陈一舟)

编辑:蓝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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