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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最低工资可以不调 高收入也要限制

2008年11月20日 13:43 来源:齐鲁晚报 发表评论

  之所以这么多网民对"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有不同理解,是因为他们更愿意看到能限制高收入人群的工资,而这一点却并未被有关部门提及。

  11月19日《成都晚报》报道,受全球经济动荡影响,我国部分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就业形势趋于严峻,社会保障将面临新的困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7日发出通知,提出切实措施,强调要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其中明确指出,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由于全球金融危机,中国经济也受到一定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按理说先保就业、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做法,应该能得到公众的理解。然而,笔者注意到,也有很多网友持反对态度,质疑这一做法“没有做到一碗水端平”。有网友还说,“要暂缓都该暂缓,不应每次暂缓调整工资都针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那些端铁饭碗或垄断企业的职工,也该负起责任,不应置身于这次经济动荡造成的影响之外”。

  笔者认为,这些网友说得很有道理。是的,这次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使得一些企业生存变得困难,在此压力下,一些企业不堪重负,不得不裁员甚至关门歇业。所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从全局出发,出于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的考虑,决定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其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是,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各行各业各个阶层共同分担,也许比一个群体分担更有利于应对眼前的困难。

  何况,目前中小企业普通职工的工资,本来就远远低于公务员、垄断企业员工等社会群体,而且享受的社会福利也不如后者。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曾多次发布报告认为,目前收入分配秩序很不规范,行业间职工收入的差距不合理性在扩大。

  之所以这么多网民对“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有不同理解,是因为他们更愿意看到能限制高收入人群的工资,而这一点却并未被有关部门提及。记得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的一份报告显示,1990年至2005年,中国普通劳动者的报酬占GDP比例已下降到12%。劳动者当然应该理解企业的困难,但从全社会的范围来看,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应该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分担。 (作者:周明华)

编辑:蓝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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