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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限薪不该只是280万元封顶
2009年02月11日 16:11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金融类国企高管薪酬管理办法日前征求意见,其中的焦点是最高年薪究竟该多少?对拟议中的280万元封顶,有专家提出这一水平偏高。另外,也有建议限薪为50万元或100万元的。

  那么,280万元年薪是否偏高呢?不妨先看一下2007年的情况。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显示,工商银行董事长姜建清、建设银行董事长郭树清、中国银行董事长肖钢、交通银行行长李军、中国人寿董事长杨超的年收入分别是179.5万元、178.3万元、167.5万元、187.83万元、199.0万元。由此看来,只要维持2007年的薪酬水平,上述主要金融类国有企业高管,就不会超过限薪令的“红线”。较之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1748.62万元、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4616.1万元的2007年收入,金融类国企的薪酬确实为“国企水平”,发放标准算是相对低的。

  在财政部征求金融类国企高管薪酬管理的通知中,强调了当前金融危机的特殊背景,还透露出部分金融企业主动调整负责人薪酬的信息。可以预见,若以280万元年薪作为上限,金融类国企是能够做到的。近日,因32亿元薪酬及福利费用计提受到质疑的国泰君安,也已明确表态2008年董事长、总经理薪酬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实际上,在金融企业的薪酬中,更可能引起争议的是非国企类的金融机构。2007年年报披露时,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民生银行高管的平均薪酬、浦发银行的薪酬费用计提等引发过争议,这些企业2008年的高管薪酬发放同样应有所约束。就中国平安来说,投资富通集团造成巨额损失,238.74亿元的投资仅剩下不到10亿元,二级市场股价2008年一年间从106.10元跌至22.72元,恐怕其高管薪酬跌至金融类国企限薪标准的280万元以内,中小投资者都不会有太多同情。

  保监会此前率先对国有保险公司发出限薪令。对于社会反映强烈的“平安高管6000万元高薪”,保监会的限薪令也给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其他中资股份制保险公司依照通知精神,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工作的管理。这表明限薪令虽然只针对国有企业,但其他非国企的金融机构应该谨慎对待,不该忘了社会责任。

  对中小投资者来说,希望限薪令不仅限于当前金融危机的特殊时期,强化上市公司高管的绩效考核。同时,要避免高管漫天要价,趁所有者缺位和公司治理薄弱之际,以所谓提高薪酬竞争力为由,获得脱离国情的天价高薪。

  说实在的,国内银行、保险公司、券商很大一部分利润“靠天吃饭”,高管以经营利润作为自己获取高薪的依据,未必令人信服其能力。只奖不罚、只加不减现象的存在,更导致外界对金融企业高管薪酬产生议论。

  此次对金融企业发出限薪令,还须防止有的企业在2008年度过多计提薪酬及福利费用。国泰君安2008年的薪酬及福利费用达32亿元,实际发放总额为10.5亿元。这种“以丰补歉”的做法,看上去2008年薪酬发放不多,却近似于薪酬发放“缓期执行”。将来市场回暖或利润歉收,已计提的薪酬及福利费用还能“落实政策”。如果其他金融企业都采取大量计提薪酬及福利费用、小部分实际发放的做法,限薪令又有多少有效性?待市场复苏、金融行业平均薪酬水平提升之时,回头再看这个金融危机下发出的限薪令,对于部分企业很可能只是一场数字游戏。

  因此,限薪令不能仅仅把聚焦点定在“280万元封顶”这一条上。 (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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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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