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高管降薪需要法制而非风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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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高管降薪需要法制而非风暴
2009年02月17日 12:53 来源:成都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日前,财政部向有关单位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随即三一集团应声宣布,该集团董事长梁稳根2009年只领1元年薪,全体董事降薪90%,集团高管降薪50%。不久前,上海市国资委透露,上汽集团等9家大型国有企业高层将率先带头减薪,最高降幅达到40% 。一场“中国式减薪风暴”已在神州大地刮起。( 2月16日 央视《经济半小时》)

  经济寒潮突袭,几乎让所有地球人手中的饭碗产生了一种晃动感。不管是政府公务人员,还是拥有非天然资源的垄断企业。也不管是在广大中小企业的劳动者,还是自立门户的个体商户,均切实地触碰到这种渐次明显的“动感”。在国际上“听取工资降声一片”的外力推助,以及国内普通百姓一片力保饭碗不丢的民意声浪推动之下,一些公共监管部门和国企的老总们,原本铁青着的脸,明显出现“羞红”迹象。

  当然,即便我国国企高管跟进全球降薪的步履显得有些迟缓,但我们依然不宜掩蔽这次减薪风暴的深远意义,以及这场风暴带给我们社会公平程序设置的积极影响。这种影响,不能局限于一家或几家国企老总的“一元年薪”的炫目表演,而是将“降薪风暴”成为恶补我们社会业已形成的劳资不公的这一课。并厘清一些行业薪金过高的历史性成因,从公司治理的法制层面,去深度反思行政权力是如何蔓延至企业的。由于企业老总手中的权力未得到有效制衡,便使资本愈发显得骄横。这才有平安掌门人马明哲六千万的天价年薪,而不少第一线的保险员仅有千元左右薪水的扭曲工资分配制。

  众所周知,民主与法制元素充沛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可以用“市场化”去教训资本的这种骄横,阻止权力在市场交换特别是劳资分配过程中的寻私行为。要做到这一点,首先需要尽快剥离公司高管常常由作为公共管理机构的上级(实际上往往是掌权的一个人)直接委任的“行政元素”;另外,需要对高管薪酬的决定程序进行变革,改变目前的家长式作风浓厚的行政考核办法,引入独立于利益之外的第三方全程审计监督机制,让高管薪酬的设置处于一间玻璃房中。这样的靠法制支撑的制度性减薪才能最终还纳税人的知情权与监督权。(郑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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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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