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油价新机制须建立在合理基点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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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油价新机制须建立在合理基点上
2009年03月30日 09:47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成品油价格涨跌究竟谁说了算?是国家发改委、“石化双雄”?还是国际油价?

  国家发改委给出的答案是:国际油价。因为现在国内的成品油价,要看国际油价的脸色行事了。这样一个成品油价形成机制,被称之为“新机制”。

  “新机制”是去年12月中旬正式确立的,去年12月、今年1月,“新机制”曾两次下调油价。上周,“新机制”又第一次将成品油价上调。虽然涨幅不太大,但社会反响不小。质疑的声音批评定价机制不透明、补贴了“石化双雄”。于是,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随即亲自解释了一下“新机制”:发改委是以20天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然后确定油价的涨跌。言下之意是,此次油价上调实质是“新机制”发挥了作用。

  这次油价上调,真的应该“归功”于“新机制”吗?细想起来,觉得恐怕不尽然,“新机制”虽然发挥了作用,但更重要的是其背后还有力量作用于它——最集中的体现是:油价上调基点的确定,并不是“新机制”作用的结果。

  我们把事物运动的初始位置称之为起点或基点,因为这一次是“新机制”背景下第一次上调油价,所以不妨就将调价之前的价格当做基点,它大致在“国际油价35美元/桶、北京93号汽油5.33元/升”的位置。种种迹象表明,5.33元/升这一基点价格是偏高的。横向比较看,与美国油价相比,我国的成品油价高出一截,而且油品还没人家的好。也许有人会说国情不同,两者可比性不强,那就不妨纵向比较。我们还记得,国际油价去年7月达到最高点时约为150美元/桶,当时北京93号汽油6.37元/升;今年1月国际油价最低至35美元/桶,北京93号汽油5.33元/升。难以想象,将5.33元/升作为成品油价在“新机制”下运行的基点价格,如果国际油价涨回150美元/桶时,与它“挂钩”的国内成品油会是一个什么天价。

  调价基点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消费者今后能否享受到合理的成品油价。无论油价形成机制多么科学,如果它是建立在一个错误的基点之上,那么它运作出来的也一定是一连串错误。虽然“与国际接轨、与国际市场联动、与国际油价共舞”这些概念看上去妙不可言,但现实中,“新机制”还并不一定是油价调节的主角。“新机制”运行下的油价,也不一定是消费者心目中符合市场规律、适应消费能力的油价。因此,别把偏高的油价说成是“新机制”运作的结果,“新机制”虽然正在发挥着应有的作用,但还只不过是吹皱了油价的一池春水而已。(莫丰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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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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