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5月5日刊发的《油价涨,我亏;油价跌,我还亏》,笔者认为其并没有“骂”到点子上。
目前国际上的石油巨头业务均实现一体化运作,即业务涉及上游油气勘探开采、以及中下游的炼油化工和销售,这已成为国际发展趋势。在国内三大石油公司中,中石油上下游产业链最为完整和均匀,也最具代表性。但是,由于国内能源市场与政策并未完全“随行就市”,使得中石油的业绩倒退原因出现了一些看似自相矛盾的说法。
2008年,国际油价处于高位,一度冲高至147美元,中石油的炼油业务亏损确实高达829亿。在市场化环境下,炼油业务亏损可以通过提高成品油价格来冲抵,但当时国内油价管制,中石油无权调高成品油售价,亏损只能扛着;作为对股东的一个交代,它必须申请政府补助金来冲抵这种非经营性亏损。这就给人“油价大涨,他还喊亏”的印象。
2009年一季度财报中,中石油并未披露各板块盈利状况,但其一季度中石油原油产量2.057亿桶,同比下滑5.7%,以目前国际油价为50美元每桶左右,而去年一季度国际油价平均达到了96美元来计算,其一季度来自上游原油销售收入就至少减少了92亿美元(2.05亿桶×46美元/每桶)。由此可见,油价跌,是真的触及到了其盈利的根本,这回是是“真亏”。
那么中石油真正存在的问题是什么呢?
其实在现有体制下,作为垄断央企,盈利本身无可厚非,占着垄断资源再亏损才该被骂。问题的关键是在央企占据了垄断地位,并在政策护航之下取得了丰富利润后,其利润如何做到公平分配?
国资委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和央企的大股东,在央企中的股权比例超过50%,但直到2007年才开始有权从中石油这样的赚钱机器中分享红利(依据2007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制度),并且仅享有其利润的10%。而据报道,法国国有企业税后利润上缴50%,瑞典、丹麦、韩国等国家的国有企业至少要交税后利润的三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二。
中石油此前也曾披露其向政府上缴的税费金额,如2006年中石油集团上缴税费总额达到1777亿元,多年来中石油称雄于央企上缴税费首位。但民营企业与国有经营企业相同,都要上缴税费,并且无垄断地位和政策护航;垄断企业上缴再多税费,也不值得夸耀。(颜心 北京 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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