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06日 星期四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打印稿件
有关人士:KTV版权新收费标准最快月底将会出台
2007年12月06日 05:56 来源:新京报

  从去年7月就开始备受关注的KTV版权费一事目前有了最新进展,在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的协调下,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协同各地娱乐行业协会进行卡拉OK管理。文化部门主要负责文化内容方面的监管,而音像协会和音著协则进行版权费收取、维权等工作。

  音像协会、音著协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有关负责人昨日透露,双方合作框架已经达成,细节问题还在商榷、制定中,具体的操作方式和收费标准还没有确定,“需要两个协会和各地娱乐行业协会进行协商”,KTV版权新的收费标准最快月底将会出台。

  据介绍,合作管理将以国家版权局的有关公告为指导,同时结合此前文化部发布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双方各司其职。

  至于具体的收费标准,有传闻称:安装“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业主,应以4元(包含25首歌曲)为基础,按每首歌0.12元的标准付费;没有安装系统的业主,每天每个包厢付费10元。比如,如果某包厢一天点歌数量为100首,业主则须为此支付4+0.12×(100-25)=13元。

  “这只是目前的考虑之一,也没有确定,估计是计次收费与以包间为单位收费相结合。绝对不会让那些已经缴纳版权费的KTV吃亏”,该负责人强调。

  此前,包括北京在内的10多个省市已经在卡拉OK运营中心的组织下启动了KTV版权费,其标准是“每个包间每天不高于12元”。而“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也已在湖南、新疆等七省一区开展试点工作,按点击次数对KTV收取歌曲版权费。(记者王荟)

  - 背景链接

  去年7月,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举行发布会称,“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即将启动,系统内容除建立统一曲库外,还将按照点击次数对KTV收取歌曲版权费。随后,国家版权局发布《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规定“每个包间每天不高于12元”。

  去年8月,“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在全国七省一区开展试点工作。去年年底,音像协会和音著协也启动了版权费的收取工作。


编辑:闻育旻】
相关报道
·七省一区试点具有收费功能的卡拉OK版权监管系统
图片报道 更多>>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每日关注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